为进一步完善河源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建立点状供地项目快速落地机制,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近日,河源出台了《河源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在全国范围内先行先试建立点状供地“1+N”审批模式,推动实现点状供地项目“一次过会、全程通行”,有效破解乡村产业发展落地难问题。《细则》将于2022年4月15日起施行,2025年4月14日失效。
《细则》明确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且单个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30亩的,可实施点状供地。具体涵盖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
《细则》要求,市、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统筹乡村产业规划安排,制定点状供地年度计划,明确点状供地项目选址及范围、主导产业类型、开发强度、规模指标等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要预留不超过5%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先用于保障点状供地项目建设;且每年须安排不少于10%的省下达年度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
《细则》提出,建立点状供地项目“1+N”实施方案报批和并联实施机制。乡村产业项目需要实施点状供地的,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同意后,由项目业主单位配合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编制《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方案》。在《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方案》过程中,将集中打包编制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用地报批方案、林地利用规划方案、供地方案等,形成“1+N”的总体实施方案。《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批后,各职能部门按规定并联办理调规、报批等业务,符合供地条件后按规定实施供地。点状供地“1+N”审批模式将极大缩短点状供地项目的审批流程、降低用地成本,同时还将有效解决以往点状供地项目“无规可依”的困局,对提高乡村产业项目落地效率,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行动产生积极影响。
《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点状供地的规划管理、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用地登记以及供后监管等实施流程和细则,鼓励采取弹性年期、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保障多种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