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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 “法律明白人”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活力

时间 : 2022-09-24 18:26:49 来源 :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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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多年前,有矛盾要找族长;10年前,有矛盾会想到找警察;而现在,有矛盾首先会去找他们,更便捷也更知心……”

  这些话是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村民发自内心的感触。而村民口中的“他们”,正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且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居)民,他们有个统一的名称——“法律明白人”。

  “法律明白人”的出现,从一个侧面展现了佛山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实现了乡村建设从“人治”到“法治”,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活力。

  佛山的“法律明白人”来源很广。在法治乡村建设当中,基层党组织一直发挥着关键作用。佛山市致力于强化村(居)两委干部、网格员、党员普法志愿者等人员的统筹,禅城区和高明区更是把村(居)两委干部列入重点普法对象,将法治教育纳入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学法考试。通过他们,把法治的理念贯穿于处理村务的过程中,塑造了法治乡村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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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如此,佛山还合理配置全市律师资源,在全市789个村(居)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凡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均邀请驻村法律顾问到场参与讨论,充分尊重法律顾问的意见。在南海区丹灶镇新农社区,法律顾问帮助被高速火灾殃及自家鱼塘的村民获得经济赔偿;在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法律顾问为古灶村收回两万多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及地上房产,圆满解决困扰村集体长达五年的纠纷;在三水区西南街道布心社区,律师帮助居民通过另行诉讼的方式确认房屋继承份额,解决困扰继承人多年的房屋纠纷……一个个村(居)法律顾问如同盏盏明灯,照亮了佛山基层法治地图。

  不仅有法律顾问,佛山还给村(居)配有“专职调解员”。通过“以案定补”“以奖定补”的方式,佛山激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全市789个村(居)调委会、11537名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走家串户,讲法说理、调解说和,排查纠纷化解矛盾普法宣传。如2019年,高明区某村的经济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部分村民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专职调解员得知后积极展开调解工作,通过耐心说服疏导,村民也开始认同配合。该村也在短短一个月内也从人居环境整治的落后村变成先进村。

  广东有17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中,佛山占了13席,数量为全省第一。这个成绩是如何取得的?探究后才知道,近年来,佛山市大力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全市掀起了建立普法、学法阵地的热潮。

  2020年6月,佛山市启动了 “一部门一项目、一村居一阵地”活动。各职能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以受众需求作为普法工作出发点,打造属于自身的普法项目。同时,依托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融入法治文化元素,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

  在“普法”之风的吹拂下,各村居也积极搭建村居法治文化公园。佛山特有的“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等项目建设也被赋予“普法”色彩,围绕开展“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五大行动,打造了具有佛山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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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佛山市共有省级法治文化公园15个、市级法治文化公园70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9个、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1个,涉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方面面,覆盖了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各个领域,实现了普法工作由司法局“一枝独秀”到各地、各部门齐参与的“满园春色”。

  村居阵地建设也让 “一镇街一法治品牌”成为现实。现在,一批富有佛山特色的村居法治文化和普法教育阵地正在佛山涌现:禅城区正积极将南庄镇创新打造为区内的“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把法治融入乡村群众的生活、工作和村务管理中,提升乡村民主自治能力和水平;顺德区在全区205个村(社区)中建立了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崇法屋”;三水区设立了“镇街法律驿站”和“乡贤调解工作室”,将法律与人情、乡俗、村规等结合起来,实现乡村文明善治,塑造乡村良好风气……

  佛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佛山将把法治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让法治乡村成为乡村振兴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