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经济大省勇挑大梁责任,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主要经济指标企稳回升,实现良好开局。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广东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178.23亿元,同比增长4.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39.06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11141.35亿元,增长2.4%;第三产业增加值17997.83亿元,增长5.0%。
一、农业生产平稳增长
一季度,广东蔬菜及食用菌产量同比增长2.6%;园林水果产量增长2.5%。生猪出栏991.93万头,猪肉产量77.15万吨,分别增长4.2%和4.3%;季末生猪存栏2075.77万头,增长4.2%,生猪产能恢复正常。禽肉产量增长2.0%。水产品产量增长2.9%,其中,海水产品增长2.7%,淡水产品增长3.1%。
二、工业生产增速转正
一季度,广东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0.90万亿元,同比增长1.4%,增速比1—2月提高2.9个百分点。分门类看,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9%,采矿业下降11.9%。分行业看,全省在产行业增长面59.0%,比1—2月提高5.2个百分点。分行业大类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9.7%,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9.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9.1%,烟草制品业增长28.1%,食品制造业增长5.6%,汽车制造业增长0.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1%。
三、服务业生产迅速回升
一季度,广东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0%,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由上年全年的0.7个百分点提高至3.0个百分点。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经营情况明显改善,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48.4%和65.8%,增幅分别比1—2月提高22.2个和27.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0.6%,比上年全年提高6.2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13.9%,在服务业各行业中增幅最大。规模以上服务业总体运行平稳,1—2月营业收入增长5.7%。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9.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19.8%。
四、固定资产投资提速明显
一季度,广东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4%,增速比1—2月加快2.7个百分点,比上年全年回升10.0个百分点。分领域看,工业投资增长29.4%,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31.4%、59.0%和33.8%。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3.4%,其中,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30.1%,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23.3%。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8.2%,降幅比1—2月收窄0.3个百分点,比上年全年收窄6.1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9.8%,比1—2月回升10.0个百分点,比上年全年回升34.2个百分点。
五、市场销售增势良好
一季度,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8万亿元,同比增长5.1%,增速比1—2月提高3.3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8%。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增长2.4%,餐饮收入增长31.4%。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1.2%,烟酒类增长10.0%,中西药品类增长15.6%,化妆品类17.0%,日用品类增长9.9%,通讯器材类增长5.6%。
六、新动能持续快速成长
一季度,广东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55.0%;其中,新能源装备增长21.8%,智能制造装备增长9.5%,智能节能型家电增长7.5%。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35.1%,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投资增长38.5%,医药制造业投资增长34.9%,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投资增长29.9%。先进制造业投资增长30.5%,其中,装备制造业投资增长36.1%。线上消费拉动作用明显,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13.6%,拉动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4.2个百分点。
七、居民消费价格保持平稳
一季度,广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4%,涨幅比1—2月回落0.3个百分点。3月当月,CPI上涨0.8%,涨幅与上月持平。一季度,广东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下降0.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IPI)下降0.1%。3月当月,PPI下降0.7%,IPI下降0.9%。
八、居民收入保持增长态势
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67元,同比增长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58元,同比增长3.3%,实际增长1.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85元,同比增长5.2%,实际增长4.2%。
总的来看,一季度广东经济运行持续向好,但距离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仍有挑战,全省经济回升基础仍需加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科学精准施策,努力推动全省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和高质量发展。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指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居民可支配收入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