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佛山召开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佛山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
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市委书记鲁毅专门作了批示,提出了具体要求。据了解,佛山拟于8月中旬至9月上旬组织两个巡察组,分赴西藏墨脱县、新疆伽师县、广东湛江市与云浮市开展对口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内容涵盖三大方面:贯彻落实脱贫工作决策部署情况、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扶贫干部工作作风情况。
强化扶贫领域异地监管
1日,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相关职能部门和顺德区纪委对扶贫工作及督查落实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十三五”期间,佛山继续对口支援新疆伽师县、西藏墨脱县、四川省凉山州、四川省甘孜州乡城县和得荣县、重庆市巫山县以及省内对湛江、云浮两市精准扶贫工作。在此期间,佛山共需筹措省内外扶贫帮扶资金约40亿元(不含佛山对口帮扶云浮工业园区投入)。
会上,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梅河清表示,从佛山的扶贫工作实际来看,承担5个地区的对口支援和帮扶任务,以“交支票”模式为主。“这些年,佛山筹措的扶贫资金总量较大,且多为项目扶贫、工程建设,这些往往是腐败风险较高的领域。因此,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很有必要。”
此外,从责任主体来看,扶贫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工作职责比较分散,容易产生监管的盲点和空白地带。“这些部门怎么能够攥指成拳,拧成一股绳,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关键就是明责履责、负责尽责,真正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梅河清说。
“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使对口支援和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梅河清强调,相关部门要针对当前扶贫人员、资金、项目、物资集中在外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
同时,相关部门要有力保障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资金项目管理规范、扶贫效益到户到人、贫困群众受惠脱贫。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纪委、检察、公安、审计、信访、扶贫办等单位共同参与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
多部门联手开展巡察
为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佛山决定组织巡察组,赴对口支援和帮扶地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从上半年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统计数据来看,全市涉及扶贫领域的线索相对不多,说明监督触角要进一步延伸,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梅河清说。
1日,会议现场印发了《关于到佛山市对口支援和帮扶地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查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计划,8月中旬至9月上旬期间,佛山将组织巡察组赴对口支援的西藏墨脱县、新疆伽师县,以及对口帮扶的广东云浮市、湛江市,对各工作组开展支援帮扶工作情况开展专项巡察。
此次巡察重点为三方面内容:贯彻落实脱贫工作决策部署情况,主要看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是否坚决到位,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看是否存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干部工作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存在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的问题。
据悉,巡察组将由市纪委牵头,从市扶贫办、发改、财政、审计、农业、民政等单位抽调人员,将采取听取汇报、个别约谈、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财务核查等方式,力争在比较短的时间内了解掌握更多的情况。
方案明确,在巡察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巡察组要向相关工作组(队)提出处理建议,要求立行立改。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巡察组要及时报告市纪委带队领导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巡察结束,巡察组要形成专项巡察报告,经巡察组组长审定后报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反馈相关单位。并要做好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