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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脱贫人口计划的通知(粤扶组〔2017〕3号)

时间 : 2021-08-31 17:17:03 来源 : 本网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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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地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下简称《实施意见),确保到2017年底全省60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根据各市自行测算上报脱贫人口计划,综合考虑全省本年度减贫目标任务,2017年脱贫人口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认真贯彻《实施意见》和全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认真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分类指导、因户施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脱贫任务。

  二、要逐级分解年度脱贫计划,落实到到村到户到人,实现精准脱贫。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脱贫质量。

  三、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根据考核办法和本通知下达各有关市的年度脱贫人口计划,对有关市开展2017扶贫成效进行考核。

  四、请将本通知报本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附件:2017年度各市农村脱贫人口计划表

                       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410日    


附件:2017年度各市农村脱贫人口计划表

 

 

地区

省下达2017年脱贫人口计划数

全省合计

600000

汕头市

35000

韶关市

33218

河源市

42440

梅州市

52720

惠州市

19422

汕尾市

51580

阳江市

28640

湛江市

99180

茂名市

58600

肇庆市

32720

清远市

46520

潮州市

19390

揭阳市

37960

云浮市

4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