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函〔2019〕152号)要求,现将我省已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拟申请纳入光伏扶贫国家财政补助目录的存量光伏扶贫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扶贫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匿名反映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 咏,020-37288873
李再明,020-37289035
附件:《广东省存量光伏扶贫项目信息公示表》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