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扶贫办(局)、协作办、经协办、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工作部署和我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安排,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对汕头市等有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的14个地级市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经各地级市自评,第三方实地抽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复核,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粤财农〔2019〕107号)有关要求,现对14个地级市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并在广东省扶贫信息网公告。
2019年,全省各地高度重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绩效导向,完善资金管理政策,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监管跟随资金走”的要求得到较好落实。韶关、湛江、河源、梅州、清远、茂名、阳江、云浮、汕头、惠州、肇庆、潮州、揭阳、汕尾市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全部为优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投入保障,加强规范和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探索推进扶贫资产管理等。要认真对照近年来各类监督、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长效整改,确保2020年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圆满收官。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