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发展阶段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我局组织对2015年印发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粤府办〔2015〕39号)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三号楼“6·30”活动办公室(邮编:5105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pjkr630@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附件:《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