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22〕1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统筹推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完善、落实农村公路发展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公路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决策部署,负责全省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统筹、指导、考核等工作,不断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体系,完善、落实农村公路发展保障制度,加强对市、县两级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的监督考核。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陈良贤 副省长 副组长: 任小铁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静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 员: 黄恕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守应 省公安厅副厅长 云 峰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葛国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杨林安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周国英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刘耿辉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贾绍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孟 帆 省水利厅副厅长 梁 健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省委农办专职副主任、省乡村振兴局专职副局长 龙家有 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 郑永光 省林业局总工程师 陈德伟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总工程师 任美龙 省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化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各地级以上市要参照省的做法相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