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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856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104号(B)

廖卫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粤北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提案》(第20190856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影响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大民生和社会问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的必要支撑。检测机构依法出具的农产品检测结果是判定农产品质量及安全的直接依据,是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后关卡。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罚、最严肃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投入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网络,省本级财政每年从农业专项资金中安排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专项)监测、省级快速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持”省级任务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等方面。2014-2018共安排资金2.31亿元,其中2017-2019年安排支持清远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656.5万元。据统计,中央和省本级财政已累计投入2.5亿多元,支持省内包括2个省级检测中心、21个地级以上市中心、80多个县(市、区)检测站在内的162个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各地也加强了对乡镇、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等的快速检测工作支持。省农业农村厅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一是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资质认证,目前省内已有145个检测机构获得了农产品检测资质;二是加强管理,对省内的农产品检测机构每年开展能力验证和技术培训,促进提升检测能力;三是开展农产品检测技术培训,每年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各级检测技术人员;四是强化农产品检测体系项目建设督导,启动了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的检测技术结对帮扶活动,全面推进县级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对中央投资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应当全部完成并发挥效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扬帆计划”,积极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至2018年共评选出“博士后扶持项目生活补助”165人次,建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科研工作站41家,博士工作站100家,在站博士后69名。自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强制性要求粤东西北基层单位每年必须拿出30%空编用于专项招聘,确保人才5年内服务基层,共为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引进各类专技人才18740名。从总体上看,我省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构建了以省(部)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为引领、各市县及区域性检测中心为主力、部分社会(企业)检测机构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并逐步向乡镇、生产基地延伸。

  但是,正如提案中梳理的,我省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市县重视不够,部门配合不够密切有力。部分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负总责的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基层部门对检测体系建设不够重视和配合不力,全程监管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二是农产品检测专业人员不足。还有个别县、部分乡镇和农产品生产单位连简易的快速检测都没有开展。有三成以上的县级农产品检测站缺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没有通过资质认证和获取检测资质,清远市下辖7个县(市、区)目前只有清新区申请了农产品检测资质考核。三是检测设施设备不足,制约检测能力。部分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现有的检测能力难于支撑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需求。四是检测经费不足。近一半的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运转经费不能达到农产品检测工作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你们提出了积极推动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县级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保障农产品检测经费,推动探索解决基层农产品检测工作人员紧缺问题等建议,要求明确具体,中肯到位。省有关部门把办理答复工作与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结合,将委员们的真知灼见切实转化为推进部门工作,破解发展难题的措施,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全面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一、以探索“一县一策”为抓手,着力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探索“因地制宜,一县一策、多级协同”的机制,夯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各县(市、区)在当地政府的领导组织下,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根据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切实加强对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要求各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必要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经费落实,检测工作开展等列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切实解决基层检测机构无人员、无设备、无经费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分级、分类培训,通过结对帮扶,举办检测技能竞赛,“请进来,派出去”等多种方式方法,依托县级检测机构加强快速检测人员培训,依托条件较好的地市及区域性检测中心开展定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依托省级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技术骨干人员培训,依托国家级检测中心开展检测技术带头人培训培养,打造农产品检测技术队伍,提升农产品检测能力。三是深化基层检测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检测资源整合,确保县级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人员不少于40%;确保年度检测经费不少于20万元,通过检测机构计量资质认定及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取得检测资质,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四是推进乡村专技人才职称评审改革,推行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价模式;对到粤东西北地区开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和博士后给予生活补贴,选派优秀博士、博士后组成“高层次青年人才服务团”到粤东西北服务。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项目建设不完成,检测技术人员及检测经费不配套,不开展检测等的地区及单位加大问责力度,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以扩大检测覆盖面为抓手,着力加强农产品检测。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农产品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农产品安全党政领导责任制。依托部级检测中心中建设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承担国家、省级农产品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农业投入品检测、农产品品质分析等,年定量检测样品能力达到10000批次以上。依托地级以上市检测中心建设区域性农产品检测中心及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年定量检测样品能力达到8000批次以上。中央和省投资建设的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完成项目建设,通过检测资质认证,年定量检测能力达到3000批次以上。支持县、乡镇、村(或生产基地)开展本地的农产品快速筛查工作,全省年农产品快检能力达到250万批次以上。各级农产品监管检测机构加大抽检力度,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自检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测,扩大检测覆盖面,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

  三、以加强农药、兽药监管为抓手,着力强化源头治理。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排查、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对农药挂靠经营门店和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所属农药经营门店进行清理,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高毒、禁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农药、兽药(渔药)使用规范化监管,不断推进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购买使用来源或成分不明、无证无票农资,不按包装标签说明使用农资、不遵守休停药安全间隔期要求用药、超出农资登记范围施用、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如实连续记录施用农资等档案信息行为。三是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强化农药、化肥合理、安全、科学使用和病虫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和宣传培训,大力培训基层技术人员、种植大户和农民。建设绿色防控和农药、化肥减量控害示范区,示范推广应用种衣剂、助剂、高效植保机械等农药减量控害措施,应用杀虫灯、黄(蓝)板、性诱剂、捕食螨、赤眼蜂、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尽可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促进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四是推广应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积极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农药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通过试验、示范和研究,结合我省气候、作物及主要病虫害发生特点,为水稻、蔬菜、柑桔、荔枝龙眼、茶叶、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组装一套集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科学安全用药的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全省农药使用结构不断改善,高毒、高残留农药用量大幅度减少。五是推广“五位一体”社会化服务,积极扶持和引导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不断培育壮大组织规模,形成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专业服务公司、种植大户、村级服务组织为主体的多元化统防统治发展格局,提高我省植物保护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减少农药使用次数和用药量,节省施药人力和农药成本。六是推进耕地污染治理、生态养殖、面源污染治理,贯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及粪污无害化等“五化”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养殖,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友好型种植业子项目,推动生态优先,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

  四、以“四个最严”为抓手,着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一是坚持“最严谨的标准”,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开展达标提质行动,强化标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操作规程,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支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整建制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强品牌培育认证,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大绿色食品宣传和市场推介力度。创建一批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发展一批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二是坚持“最严格的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增加监测参数,扩大监测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省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并重,市县监督抽查、乡镇速测筛查为主的监测功能定位,提升监管能力。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加大日常巡查、飞行检查力度,查找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在上市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开具合格证。推广应用追溯平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力争2019年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80%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实行追溯管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主体及产品纳入国家追溯管理平台。三是坚持“最严厉的处罚”,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工作导向,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以农产品生产者建立生产记录、农产品监督抽查等行政检查事项为重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贩卖病死猪、私设生猪屠宰场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积极引导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四是坚持“最严肃的问责”,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造就一支既“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又“敢担当、有操守、作风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强化基层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破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全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伟均,020-37288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