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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449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1〕517号

陈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提案》(第20210449号)收悉。经综合省工商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紧密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和我省实际,梳理了我省在乡村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三个短板,并提出了五项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对推动我省乡村产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我省历来高度重视乡村产业发展工作,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重点部署,李希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会议、马兴瑞省长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均要求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顶层设计、项目支撑、主体培育、要素投入等领域持续加大力度,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

  一、我省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措施及成效

  (一)加大顶层设计及政策支持力度。近年来,我省出台了《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制定实施了《100家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发展规划》《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等规划性文件。2020年,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被列入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建设的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出台了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行动计划,集群化谋划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发展。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我省把农业农村特别是产业发展作为财政投入的优先领域,2021年安排35亿元用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二)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乡村风貌提升力度。出台了《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加强技术支撑。印发《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负面清单(试行)》,梳理对乡村风貌造成严重影响的16种典型做法,明确要求坚决加以遏制。编制印发《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试行)》,明确乡村风貌修复提升的要素、内容和基本做法。以广府、潮汕、客家、雷州四大民系的民居研究为引,将建筑设计成果及学术科研报告编印为《岭南新风貌·广东省农房设计方案图集(第二册)印发全省。二是加强试点示范。印发《关于推进全省设计下乡工作的通知》,推行志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设计下乡工作,选取翁源县、连平县大湖镇、开平市塘口镇、英德市连樟村作为省级三级设计下乡试点县、镇和村,其中翁源县设计下乡经验被住房城乡建设部纳入全国示范案例。三是加强工匠培训。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评价的工作细则(试行)》,建立完善了乡村建筑工匠培训评价体系,指导各地乡村建设培训基地建设,指导江门开平区、广州市从化区开展乡村建筑工匠竞赛活动。四是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对于存量农房,分类分区、合理整治,对增量农房,依据村庄总体风貌定位,因地制宜、合理建造。五是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以各类示范创建村为主要节点,以周边和沿线村庄为辐射带动对象,开展绿化美化,塑造节点景观。鼓励各地规划打造地域特征鲜明的乡村风貌一县一品牌。

  (三)加大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在推动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面,截至目前,创建了14个国家级、16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7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2200个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建设黄羽鸡、金柚、荔枝、罗非鱼4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区域性渔业全产业链产业集群。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方面,出台了《广东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从提升规范水平等七个方面,构建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服务扶持体系,推动农民合作社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大力推动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截至目前,共培育认定省重点龙头企业1183家(含国家重点龙头企业67家),上市融资涉农企业超100家。全省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5.1万家、家庭农场接近16万家。

  (四)加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力度。疫情期间,我省率先出台农产品收储补贴政策,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搭建“保供稳价安心”数字平台,吸引超过2488家企业积极加入,累计对接9000次,曝光101万人次,疏通了产业链销售环节的堵点和痛点。创新“12221”市场体系,由点至面拓展覆盖产业。为提升“粤字号”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发布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名牌系列农产品,创建了57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示范工程,截至2021年4月,已有138个地级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入合作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 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一期项目、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交易博览中心动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已进驻食品、加工、流通企业27家,总投资额达22.19亿元。积极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向国家申报粤港澳大湾区上百家“农产品生产和相关饲料、种畜禽、种子(苗)企业以及屠宰、加工企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审核确定粤港澳大湾区45家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享受税收抵扣政策,有力支持大湾区相关涉农企业发展。

  (五)加大“万企帮万村”工作力度。充分发动企业扎根农村带动产业发展,推动村企合作实现共赢。一是深化金融支持。与相关银行签订《政策性金融支持广东省“万企帮万村”行动合作协议》,将“万企帮万村”行动中的优质示范企业纳入省农业开发银行金融服务的名单制管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新粤商》杂志等自媒体,利用风云粤商、粤商大讲堂等平台及中华工商时报、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及时报道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先进典型和各地开展行动的先进经验,以“万企帮万村、民企在行动”为专题讲好企业先进故事,扩大行动影响力。目前,全省已发动“万企帮万村”帮扶企业110家(省内帮扶8728家,省外帮扶2442家)结对帮扶村8222个,累计投入帮扶资金超130亿元。

  二、下一步举措

  虽然我省乡村产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包括提案中所提及的多元投入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产业项目联农带农较弱、闲置资源未能有效激活等问题,确是制约我省乡村产业发展的症结所在,也是需要统筹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推动我省乡村产业进一步发展。

  (一)多措并举激发全社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热情。在乡村振兴考核方面,依法依规建立健全我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督促棒、激励棒作用,以考促干、以考促改。结合日常督查评价情况,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的考核办法,总体上继续采取简便简单而又刚性约束的办法,更加科学客观考核评价市县乡村振兴的成效。在表彰方面,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2021年,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通报表扬了111个先进集体、293名先进个人,其中产业致富类21名,其中不乏联农带农的优秀典型,将激励广大企业、个人更加积极投身乡村产业发展事业。此外,省工商联联合省委农办通报表扬在乡村振兴“万企帮万村”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00家爱心企业,推荐一批全国“万企帮万村”行动先进民营企业。接下来,我们将多种方式结合,继续加大乡村产业振兴宣传表彰推介力度,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广泛汇聚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包括宣传一批返乡回乡投身乡村产业发展的“双创”带头人;推介一批乡村能工巧匠;推荐一批全国龙头企业100强和专项10强;推介一批全国优秀乡村企业家等。

  (二)多管齐下进一步提升乡村风貌。一是充分发挥村庄规划在乡村风貌管控中的引领作用,优化调整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依托地形地貌和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禀赋,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小生态板块,提升乡村自然景观品质。二是持续推动南粤古驿道保护修复和利用工作,以古驿道线性文化空间为载体,对沿线相关村庄的建筑风貌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文化挖掘利用等进行实地指导,实现碧道绿道、古驿道的道道相通、美美与共。三是推动休闲农业提质增效。引导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依托“一村一品 一镇一业”、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项目,在盘活农村废旧学校、农房等闲置集体资产设施上挖潜,在用活设施农业发展新业态上创新,在用好“点状”供地政策上加力,广泛深度拓展“农业+”“农村+”新业态。四是发展壮大乡村美丽经济。引导各地统筹本级财力、省级涉农资金等相关资金,广泛动员社会资本参与,加强投入,加快推进乡村风貌改造,进一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道路环境等,助力发展农业+民宿业态,促进美丽乡村发展美丽经济。

  (三)多点突破推动乡村产业项目落实落地。一是强化镇级帮扶及统筹。按照全域全覆盖全面推进的思路,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对全省1127个乡镇、近1万个村实现乡村振兴帮扶全覆盖,力争通过15年的努力实现“千镇万村”振兴目标。二是依托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探索建立乡村产业项目库。按照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五个一”工作体系的要求,我们全面梳理正在实施或已规划成型的农业领域重大项目,按平台建设类、生产投资类两类遴选了一批重点项目,包括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 一镇一业”、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等。下一步将抓好项目的落实落地工作。三是强化用地保障。贯彻落实好《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关于乡村振兴用地政策的补充意见(试行)》《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聚焦乡村产业用地规划覆盖不到位、规模指标难落实、用地模式不灵活等问题,明确实施点状供地的范围,通过规划、用地、供地、登记、监管等项目用地全流程的制度创新,切实加强乡村产业用地保障。四是开展农业产业“链长制”试点。为贯彻落实李希书记在揭阳调研讲话要求,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业产业链“链长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揭阳市开展农业产业链“链长制”试点。链长制是由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担纲,积极破解产业链提升普遍面临的资金、用地、科技、人才等难题,集聚力量推动产业发展的新机制,接下来,我们将重点总结推广“链长制”试点经验,结合实际探索统筹解决产业发展面临一揽子问题的新路子。

  (四)多向发力深入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与全省乡村振兴良好互动,以粤港澳大湾区广阔市场带动“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产业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产品团体标准及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平台建设,提升大湾区农产品供应质量。充分发挥全省消费扶贫特色馆的带动效应,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建立健全产销对接机制,大力开展欠发达地区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超市、进社区等行动,组织各类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农产品流通主体到欠发达地区对接考察、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立足“买全国、卖世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适当补贴、企业运作原则,建设好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

  (五)多方联动带动小农户共享现代农业发展红利。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结合全国工商联“万企兴万村”行动,充分发挥光彩事业在“万企兴万村”行动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千企帮镇、万企兴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助力湛江、茂名、汕头、潮州等市及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回报家乡”行动,发挥商会帮扶作用。引导民营企业:一是参与制定帮扶村村庄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二是提升帮扶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充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帮助开展招商引资,带动更多的民营企业到乡村投资创业;四是发挥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通过“资金变股金、资产变股份、农民变股东”等方式,共同开发规模农业、乡村旅游;五是对接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消费帮扶。加大农民合作社培育力度。巩固发展我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构建更加扎实的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从政策制度、财政资金、数字化平台等方面加以支持,由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指导各地组建劳务、农房、乡村旅游、乡村建设等类型的合作社,引导合作社走向联合与合作,探索“农户+合作社+科研所+互联网”“农户+合作社(村集体)+服务组织”等发展模式,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收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石琛 13922423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