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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2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毕亚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扶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230209号)收悉。该提案提出要在科技赋能、标准规范、用地与资金支持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投入扶持,有序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对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综合省科技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近年来,我省多措并举,从兴科技、推标准、育主体、优服务、强保障等多个维度协同推进,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科技创新赋能

  一是支持关键技术研发,推动特色产业提升。加大财政投入,省财政累计投入1400万元,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现代种业”重大专项中设立岭南中药材新品种培育方向,建设肇庆德庆和云浮云城2个以南药为主题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云浮分中心牵头承担“广东重要南药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大科技项目,推进肇庆(德庆)南药健康产业基地和特色南药种植加工基地、云浮市健康医药产业基地和标准化南药生产基地等南药产业化基地建设,科技赋能肉桂、巴戟、何首乌、铁皮石斛、沉香、牛大力、广佛手等特色南药全产业链式发展。二是推动科技创新与驻镇帮扶协同联动。近两年,省级财政投入超过1.2亿元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扶工作,先后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902个、农村科技特派员2815人参与驻镇帮镇扶村,为当地引进新品种610多件、推广新技术620多项,服务带动农户1.8万户,服务企业、合作社、农民协会等机构超1400家,为乡镇引进项目120多项,引进资金近4300万元,实现粤东西北12市和肇庆市901个重点乡镇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科技帮扶全覆盖,有力支撑农业科技推广及应用示范。三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争取5360万元经费支持,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对象,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成果集成示范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撑项目,推动省内具有较大经济价值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等优质成果在创新型县市、农业科技园区或县域转移转化和示范推广,为企业成长、产业发展赋能,持续增强科技驱动发展。

  (二)实施“标准化+乡村振兴”行动

  一是强化乡村振兴标准化技术支撑。根据我省农业产业标准化发展需要,成立广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9)、广东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48)、广东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37),围绕农业农村标准化发展需求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议,承担本行业领域标准起草、技术审查、标准宣贯、人员培训等工作,为建立完善广东特色农业产业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进程。二是加快推进相关标准制修订。在梳理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批准发布DB44/T 2298-2021《鳜苗种生产技术规范》、DB44/T 2388-2022《水稻品种(系)稻瘟病室内和田间抗性鉴定与评价技术规范》、DB44/T 2341-2021《实验动物猴类保种与繁育技术规范》、《乡村振兴闲置土地改造菜园规范》等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13项,形成了涵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标准体系,为种质资源保护繁育、疫病防控管理、土地资源盘活等工作提供了规范指引。三是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设立广东省狮头鹅标准化示范区(汕头)、广东省单丛茶标准化示范区(潮州)等10个地理标志标准化示范区,加强与农村综合改革、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宏观战略进一步结合融通,重点加强对有地方特色、有效带动地方经济增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试点示范项目的投入支持,突出标准化工作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

  (三)培育培优民营涉农经营主体

  农业龙头企业是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主心骨、顶梁柱,农业龙头企业中超过90%是民营企业。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扶持,着力打造一批行业领军“龙头”,持续增强其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一是加强培育认定。持续加强国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选优认定,指导地市壮大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打造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发展格局,辐射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小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共享现代农业发展红利。截至目前,全省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403家,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超5000家。以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为契机,培育了温氏集团、海大集团、恒兴饲料、海天味业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链主企业。二是建设高质量发展平台。以农业龙头企业为重要实施主体,推动建设9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一批国家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以财政补贴支持项目实施企业补足加工设备、技术研发、品牌建设、市场流通等领域短板,加快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制定出台《关于探索建设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整合优质涉农经营主体资源,建设一批区域性龙头企业总部基地,引领产业集群、企业集聚发展。截至目前,已有省级、深圳、梅州、河源、中山、江门、湛江、茂名等8个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挂牌成立,成为当地促进主体集聚抱团发展、助力农业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三是加强农村创新创业扶持。连续举办两届“建行杯”广东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创建“广东农业农村创业学院”,举办首期“珠江农创”创业领军人才孵化营,成立广东省乡村产业投资联盟,构建形成“赛—教—投”三位一体创新创业孵化体系,着力培育一批扎根农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榜样型“三农”创业者与未来农业企业家。

  (四)加强要素保障

  一是加强用地保障。制定出台《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企业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积极性的政策措施,明确省确定的优先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入库储备,探索开展“点状供地”模式,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加强金融与投资支持。发挥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乡村振兴板、金融支农促进会、乡村产业投资联盟等资源优势,继续推进涉农信贷与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引导社会资本关注支持乡村振兴事业,构建“政银保担基企”金融支农大格局。

  (五)驻镇帮镇扶村引领

  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区受历史原因、自然条件、区位资源等多方面影响,存在基础薄弱、产业薄弱等诸多短板,需要多方努力,尤其要发挥民营企业的优势,引导其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才能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近两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中,帮扶单位、驻镇工作队联合所在乡镇,以产业帮扶、消费帮扶和就业帮扶为载体,引导7488家企业到帮扶地区,投资总额达650亿元,带动低收入人口28.7万人。例如东莞市帮扶工作队顺应东莞总部形态企业客观存在的部分生产环节外迁的形势,成功招引东莞三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总部形态企业进驻珠玑镇,投资设立生产总部,成立南雄市三盛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并成功投产,以珠玑镇为生产总部,向周边镇辐射设立卫星车间。珠海市帮扶工作队积极探索构建“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力量”的帮扶体系,协调华实美原生态科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面向脱贫户家庭的对口招聘,成立新洲腊味生产发展协会,有效推动特色产业不断壮大,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

  (六)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更多市场主体,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乡村产业振兴。截至2022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1633.88万户,居全国第一,全省实有私营企业662.35万户,同比增长5.04%。2022年全省新登记私营企业97.06万户。一是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天办结”。对标国际先进,市场准入方面精简材料、减少环节,探索智能审批、智能导办等,将22张申请表整合为1张,全省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办结,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二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出台《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将中央和我省设定的52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努力实现“准入即准营”。三是拓宽出资方式。允许农民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海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农机具所有权、农艺技术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抓手,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成长,引导民营经济积极参与乡村产业振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更大贡献。

  (一)继续推进科技兴农助企。一方面,推动千名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选派新一轮千名农村科技特派员对接基层,服务乡村振兴,将创新动能散播田间地头。拓展多领域复合型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渠道,探索农村科技特派团组团式帮扶新模式,拓宽农村科技特派员体系,将医疗、教育、文旅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其中,全方位对接乡村振兴要求;鼓励农村科技特派员联农带农创新创业,开展农业科普工作,促进科技成果下沉田间地头,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另一方面,围绕乡村产业和科技需求开展服务。持续通过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专项的“大专项+任务清单”、中央引导地方资金等优先安排资金支持市县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开展“三农”科技服务,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

  (二)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贯彻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为契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履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统筹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合力,研究制定农业技术标准,鼓励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相关标准制定和推广实施,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扶持民营涉农企业发展。继续加强国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选优认定,指导地市壮大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支持强强联合、同业整合、兼并重组,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型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培育一批产值超百亿、超千亿的头部民营龙头企业。指导支持广东省乡村产业投资联盟强化平台作用,进一步丰富股权融资在线项目库,组织开展股权融资路演活动,有序引导投资机构针对性孵化培育潜力民营涉农企业与优质项目。用好“赛—教—投”三位一体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办好广东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与“广东农业农村创业学院”,培育更多未来民营农业企业家。

  (四)进一步加强要素保障。继续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乡村振兴板、金融支农促进会、省乡村产业投资联盟等平台优服务、增效能,用好农业信贷直通车金融工具,为民营经济参与乡村产业振兴提供系统化金融支持。贯彻落实好《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建立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库,推进点状供地等创新举措更大范围落地实施,引导各地盘活荒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等沉睡资源,多措并举保障好民营经济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用地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温帅,020-3728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