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惠州辖区春节期间海洋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海、用岛以及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开发秩序,根据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春节期间海洋执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直属一支队《关于印发粤东片区春节期间海洋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组织辖区大队于2021年1月28日至29日开展海洋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主要对以涉海航道疏浚和渔港清淤为名违法开采海砂行为监管;未经批准向海域倾倒废弃物行为,向海域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行为监管;未经批准占用海域开展建设行为监管。行动期间,共派出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用海项目15个(次),登船检查3艘(次),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惠州支队督促指导县(区)大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用海项目、疏浚工程业主或施工方的法规政策宣传,重点加强海上和陆岸执法巡查,增加执法巡查频次,确保及时发现和打击海洋违法行为,为平安祥和春节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