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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都市农业发展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粤港澳大湾区都市农业发展大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都市农业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都市农业发展

  都市农业是融生产性、生活性和生态性于一体的现代化高效益农业,是未来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在乡村振兴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背景下,发展符合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相融合的都市农业,是乡村振兴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任务。

  省委领导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都市农业发展。根据部署要求,我厅近期将组织开展都市农业调研,制定发展规划,配套用地等都市农业相关政策,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都市农业健康发展。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相关机构和工作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指定联络员加强协调沟通。

  二、开展都市农业发展总体情况调研

  请各市根据都市农业发展特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都市农业发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收集本地区近两年有关规划材料(包括市、县(市、区)农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旅游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三、加强都市农业产业区域及经营主体调查

  现代农业产业和经营主体是都市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各地要围绕大湾区内供给能力强、现代化技术突出、三产融合充分的各类形态都市农业,对产业区域发展情况及经营主体情况进行系统调查统计。

  (一)调查都市农业产业区域发展情况。

  调查各类具有产业集聚优势,涉及多个经营主体,覆盖区域广的农业产业,包括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农业特色(专业)区(县、镇)、产业集群及其他农业类园区发展情况。并填报《大湾区现代都市农业区域发展情况调查表》。

  (二)调查都市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调查区域内供给能力强、现代化技术突出、三产融合充分的现代化都市农业经营主体,其发展模式可包括以下类型:

  1.生产基地模式:以种养生产为主,为都市提供各类生鲜农副产品,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需求;

  2.休闲观光模式:主要利用农业资源、农业景观、农业生产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观光、休闲、体验、旅游需求;

  3.农业科普模式:利用都市经济实力、科技基础、人才优势,进行农业研发、示范推广和科普教育;

  4.综合服务模式:集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发展模式。

  有关情况请按《大湾区都市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调查表》填报。

  四、配合实地调研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我厅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都市农业发展现状和规划实地调研工作,请各市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实地调研联系人:省农业科学院代丽娜,电话:020-38319963。

  请各市局将工作联络员回执和调研资料于2020年3月20日前发送至我厅种植业管理处。联系人:余平,电话:020-37288276,邮箱:agrizzyc@126.com。

  附件:1.工作联络员回执

     2.大湾区都市农业区域发展情况调查表

     3.大湾区都市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调查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相关附件: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都市农业发展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