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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粤农农函〔2022〕6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7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