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八、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是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属下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6年根据粤机编办发[2016]167号文批准加挂广东省农业对外经济促进中心的牌子,实行一套人员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
(一)广东省农业展览馆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新成果的宣传和综合展示。
2、承担省政府和省农业系统农业展示会的组织工作。
3、承担农业科技下乡宣传工作。
4、组织农业文物的征集、典藏、陈列工作。
(二)广东省农业对外经济促进中心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农业宣传和农业科技下乡推广。
2、开展农业文物征集、典藏和陈列等工作。
3、承担农产品贸易促进、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及农业外资、援外(外援)项目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部门本级预算,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宣传信息科、展览科、科教科、文物科、交流合作科、咨询培训科。
本部门核定事业编制数38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占实有人数52.31%;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1人),占实有人数47.69%。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83.9501万元,比上年增加261.6401万元,增长28.37%,主要原因:一是涉非税项目支出预算60.1152万元列入部门预算,二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实行定员定额标准提高而增加经费支出预算;支出预算1,183.9501万元,比上年增加261.6401万元,增长28.37%,主要原因:一是涉非税项目支出预算60.1152万元列入部门预算,二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实行定员定额标准提高而增加经费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9.6111万元,比上年增加8.7711万元,增长80.91%,主要原因是:为开展省内外农业推广交流业务工作需要而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同时,为推动广东农产品走出去,推进我省对外农业经济技术、经济贸易的交流与合作工作的需要按规定按标准增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6667万元,比上年增加7.8267万元,增长203.82%,主要原因是:为推动广东农产品走出去,推进我省对外农业经济技术、经济贸易的交流与合作工作的需要按规定按标准增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4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444万元),比上年减少0.0556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要求,逐步减少相关运行维护费的开支;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开展省内外农业推广交流业务工作的需要而增加经费预算,本部门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按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施。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适用的是事业运行经费。事业运行经费是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2019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安排831.08万元,比上年增加154.64万元,增长22.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实行定员定额标准提高而增加经费支出预算。其中,事业运行经费安排:办公费2万元、手续费0.3万元、邮电费5.4万元、差旅费12.3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福利费14.8万元、日常维修费8.8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2万元、办公用房电费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9.038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2.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6.3388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018.1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4,970.62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40万元,主要是办公电梯更新购置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注: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运转性支出预算没有安排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事业运行经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事业运行支出: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十三、其他农业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指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事业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