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2019年广东省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中心是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法人单位,经费自筹,属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协助和配合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全省动物疫苗(兽用生物制品)的使用技术推广、组织贮备、调拨供应,特别是执行国家、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政策,对我省动物强制免疫的牲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等疫苗调拨发放供应;及紧急灾情发生时,应急物资的贮备、供应、发放工作,如免疫疫苗、消毒药及时运送到灾区,保证农民尽快复产。

  二、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细情况请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88.59万元,比上年减少1401.53万元,下降54.11%,主要原因是我中心由于机构改革,停止经营业务 ;支出预算1188.59万元,比上年减少1401.53万元,下降54.11%,主要原因是我中心由于机构改革,停止经营业务。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47万元,比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压缩公车运行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1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压缩公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事业单位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2019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安排74.59万元, 比上年增加19.47万元,增加了35.32%,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物业维护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904.6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795.6平方米,车辆12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8.6万元,主要是购置疫苗运输专用冷藏车、办公电脑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TIM截图20190315164353.jpg

  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