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是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属下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广东省农业对外经济促进中心的牌子,实行一套人员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主要职责是:
(1)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新成果的宣传和综合展示。
(2)承担省政府和省农业系统农业展示会的组织工作。
(3)承担农业科技下乡宣传工作。
(4)组织农业文物的征集、典藏、陈列工作。
广东省农业对外经济促进中心主要任务是:
(1)组织开展农业宣传和农业科技下乡推广。
(2)开展农业文物征集、典藏和陈列等工作。
(3)承担农产品贸易促进、农村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及农业外资、援外(外援)项目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属下二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编报本单位2018年度决算。
(1)内设机构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宣传信息科、展览科、科教科、文物科、交流合作科、咨询培训科。
(2)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8年底,广东省农业展览馆编制数38人。年末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退休人员31人(从2018年1月1日起纳入社保管理),无离休人员。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2018年度总收入2590.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14.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14.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35万元,下降1.25 %。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单位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费和生活补贴直接由社保基金进行发放,当年离退休人员预算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0.58万元,全部为实有资金账户取得的银行利息收入,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9.25%,主要原因是银行利息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2018年度总支出2590.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93.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35.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4.13万元,下降11.09%,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单位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费和生活补贴直接由社保基金进行发放,当年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2.项目支出858.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5.92万元,下降12.79%,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因工作安排发生变化无法按原工作计划实施,未能在当年形成支出,需要延迟到下年安排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1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4.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94.26 万元,增长151.57 %,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增加安排项目经费共897.82万元,如2018 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第一、二批)共570万元,2018年交流合作项目经费159.22万元,2018年资产维护管理经费88.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9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3.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73.24万元,增长127.55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包括当年年初预算下达资金安排的支出,而决算数除包括当年年初预算下达资金安排的支出,还包括当年追加预算资金安排的支出和往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39万元,完成预算10.84万元的32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49万元,完成预算3.84万元的637.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预算7万元的8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列于专项资金中工作安排出国任务和接待国外来访团组,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与上年相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4万元,下降6.9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7.23万元,下降22.8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10.1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3万元,增长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访人数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辆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列于专项资金工作安排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24.49万元,占69.1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7万元,占16.02%;公务接待费支出5.23万元,占14.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49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1人参加厅机关出国团组以及派2名农业专家驻境外进行农业技术指导、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团进行出国工作磋商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1人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2)派农业专家驻境外进行农业技术指导支出20.65万元,主要用于2名农业专家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以及艰苦地区补贴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67万元,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机构运转以及开展农业宣传推广、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维修护、油费、路桥费、保险费、车船税等车辆运行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外来访团参加第九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进行公务活动的支出。2018年,本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1个,来访外宾13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次,接待人数共25人,主要包括按规定安排的住宿、租车和国内用餐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1.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75%。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对外联络事务(款)其他对外联络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对外联络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