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转让不涉及境外资本的前提下,国内的企业将植物新品种权转让至另一国内企业,需要到哪些网站上办理什么手续?
答: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转让等业务,权限不在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由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办理,具体承办处室是植物新品种保护处,详情可查阅其官网。有关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系方式:
受理/审查:010-59198088/59198089;变更/转让/实审补正/权利恢复:010-59198091;质押/冻结/异议处理:010-5919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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