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细则(试行)》(粤农农函〔2024〕879号)指导了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文件中写明“三格式化粪池粪污有效停留时间应满足第一池不少于 20 天,第二池不少于 10 天,第三池不少于30 天(第一池、第二池有效停留时间之和)”,关于三格式化粪池建设规模又有何要求呢?
答:厕所状况体现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厕所建设。近年来,我国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标准与规范,用于指导和规范厕所建设。为使粪便发酵达到无害化要求,早在2012年发布的《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 19379-2012)》对三格化粪池的建设便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三格化粪池容积=1.5m3,三格化粪池贮留粪便的有效时间,第一池不少于20d,第二池不少于10d,第三池原则要求一、二池有效时间之和。随后,2019年印发的《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19〕667号)、2020年印发的《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IT 38836-2020)》和《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农办社〔2020〕7号)等文件均对三格化粪池建设的粪污有效贮留时间提出了要求,均与GB 19379-2012保持一致。为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本细则对三格化粪池的建设要求引用了上述文件的规定。
每个地方由于生活水平和用水习惯的不同,人均厕所污水产生量有较大差异,应通过实地调查,并根据当地厕所粪污的实际产生量来进行测算,确保满足“三格化粪池贮留粪便的有效时间,第一池不少于20d,第二池不少于10d,第三池原则要求一、二池有效时间之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