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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粮保供,提质护农”—广东农机3·15在行动系列宣传之二:农机投诉案例(7)

  【案情简介

  2010年3月农业机械投诉部门接到茂名市高州一位用户的投诉,其2008年7月购买一台654型拖拉机,于2010年3月5日在使用过程中,变速箱壳体突然破裂。拖拉机不能正常工作,要求经销商免费维修并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农业机械投诉部门立即派出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对此案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了解,一是变速箱壳体的破裂不是自然破裂的,是离合器压盘破碎后打裂的;二是变速箱壳体破裂后,农民自行找修理店修复了变速箱壳体。后经销商也派出维修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调查,质量监督人员积极与经销商技术人员对此事故进行沟通与联系,经销商表示,此次事故尽管不是他们的责任,但他们会积极协助用户处理有关零配件供应及进一步维修事宜。

  【案例评析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第二十六条规定“三包”有效期内,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农机用户凭“三包”凭证在指定的或者给定的修理者进行免费修理。变速箱壳体的破裂,用户不要自作主张拉去修理。要修理也要征得经销商的同意。另外,拖拉机发生故障后,要保持原样,不要乱动,等待农业机械投诉部门质量监督人员到现场取证后或者经销商确认后,再作下一步打算,以免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