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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情况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农机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工作部署,我厅印发《2021年广东省补贴农机具质量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部分在用水稻联合收割机进行质量调查,现将调查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主要为韶关、梅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等6个地级市。调查对象在2019年购买、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且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的全喂入履带自走式水稻联合收割机中抽取。共调查了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的4LZ-5.0MAQ、4LZ-5.0E,久保田农业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的4LZ-3(PRO758Q)和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的4LZ-0.6L等4个型号产品,涉及60个用户。调查采取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方法进行,对在用水稻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以下简称“三性一状况”)4项内容进行满意度调查。通过现场询问、查看、取证后确认,得出用户对各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调查指标的单项满意度分值,再根据相关评价方法计算得出相应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的单项满意度和综合满意度评价分值。

  二、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用户对水稻联合收割机总体满意度评价得分为76.46分,属于“满意”档次。对“三性一状况”中单项满意度平均得分分别为:可靠性76.53分、安全性79.33分、适用性73.54分、售后服务状况76.72分。除适用性满意度评价为“一般”外,其他三项满意度评价均为“满意”,表明用户对产品质量总体认可。

  三、主要问题

  从调查结果看,本次调查的水稻联合收割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用户使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安全性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产品危险部位安全标志缺失,安全防护部件拆卸情况比较普遍,加装、改造产品部件现象较为突出。在涉及重要部位改装的收割机中,顶棚追加风扇吹风机的改装情况最多,还存在人为拆卸工作梯、灭火器等情况。

  (二)可靠性方面问题。主要集中在行走底盘系统、发动机、脱粒系统等部位。一是行走底盘系统共性问题,存在部分机型变速主传动箱齿轮损坏、橡胶履带容易断裂、支重轮轴承磨损漏油等。二是发动机系统共性问题,部分机型存在发动机水温过高、发动机散热系统工作效果不佳等。三是脱粒系统共性问题,存在籽粒升运器电机损坏、脱粒滚筒损坏等。四是其他部件发生的故障,例如动刀片断裂、液压管漏油等。

  (三)适用性方面问题。一是部分机型收割损失率偏高,主要表现为割台和夹带损失。二是部分机型收割倒伏作物效果欠佳,损失率偏高。 三是机手操作技能不高,作业前根据作物特性调整机具作业方式意识不强。

  (四)售后服务方面问题。企业在机具配件供应方面,存在季节性保障能力不足,用户反映农忙期间等待配件时间偏长。售后服务网点区域布局不均,部分地区的售后服务维修点偏远,服务响应偏慢。

  四、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安全性方面。一是安全标志材质或背胶质量较差、固定方式不可靠或粘贴在易磨损部位等造成标志脱落、不够清晰。二是防护装置拆卸安装复杂,用户维修保养机具不便。三是产品设计未能考虑广东的气候及作业条件,用户加装顶棚风扇的情况较多。四是用户自身缺乏安全常识,主要表现为对机具安全标志、信号装置、灭火器、防护板是否完好不清楚、不重视。

  (二)可靠性方面。一是部分企业在可靠性设计和验证能力方面存在欠缺,面对恶劣条件或复杂作业情况,机具缺少必要的可靠性设计验证环节。二是部分产品零部件外购外协较多,产品装配、出厂检验不严格,导致部分用户新购机具出现质量问题。三是机手操作不规范,维修保养意识不强,发现机具故障未及时处理,带故障作业的情况较多。

  (三)适用性方面。一是部分企业缺乏产品创新研发,机具尚不能完全满足用户在不同条件下的使用需求。二是部分用户操作技能有待提升,存在对机具性能不熟悉、收割作物特性不了解,作业前调整机具作业方式的意识不强。三是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对新购机用户的培训指导服务。

  (四)售后服务方面。一是企业售后服务网点偏少、存在区域间分布不均等情况,未能满足各地用户对维修服务的需求。二是售后服务季节性保障能力不足,尤其是农忙季节出现维修服务响应速度下降、维修人员数量不足,未能及时排除故障,影响机具使用效能。

  五、有关要求

  针对此次质量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厅已于近期召集相关企业召开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情况分析座谈会,向相关企业反馈了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情况,并提出了一对一整改意见。

  (一)相关企业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关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存在的问题,结合用户需求,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要加强对经销商及服务网点的布局和管理,强化“三包”服务力量,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售后服务水平。相关问题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二)各地要结合农时,积极协调、督促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做好农机具的检修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维修力量,组织维修技术人员开展机具维修指导服务,有效提升农机具使用效率。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结合水稻机收减损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和平安农机“六个一”等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农机化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及培训工作,提高农机用户维权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水平。要畅通各级农机质量投诉渠道,强化质量调查工作,提升农机化质量管理水平。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