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阳春市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4:29 浏览次数:1965
阳春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
为指导各地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制定核验工作如下。
一、工作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县级及以下农机化主管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四)其他信息。购机者农商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二、核验程序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由农业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受理。鼓励通过手机APP、“一站式”服务窗口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受理申请。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核验购机者填写的农商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
(三)机具核验。购机者提出补贴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机具进行核验,核验完成时间为10个工作日内,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由农机监理部门负责,上牌过程即为见机过程。其他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补贴额在5000元及以上机具,由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负责核对机具的永久性铭牌、发动机铭牌及机具的结构形式、配置与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并且进行实地考查验机。对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
(四)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在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阳春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补贴申请受理、补贴机具核验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