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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权益、暖民心!惠州龙门持续开展农资打假行动

时间:2024-05-07 16:00 来源:龙门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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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两百七、三百......多亏农业执法人员帮忙维权,为我们讨回损失,不然我们的辛苦钱就打水漂了。”日前,在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沙塘村“农资忽悠团”退赔农户肥料款活动现场,拿到退赔款的农户廖全换喜笑颜开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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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是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成功调解的一起因兜售虚假复合肥引起的纠纷案件。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队员廖嘉宝:“今年3月18日,我们发现了一批广西籍人员利用小货车流动上门向村民兜售肥料,并利用大喇叭宣传销售复合肥。根据我们多年的执法经验判断,这些人可能是兜售虚假复合肥的‘农资忽悠团’。于是,我们立即对这些流动商贩进行了查处。”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在对涉案当事人的调查中了解到,这些肥料均未取得肥料登记证,且肥料名称“怪异”,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中并不存在这种肥料的名称。更严重的是肥料养分只有含量极低的氮(12-15)元素,并非其宣称的复合肥,存在虚假宣传,售价也超出市场价格,存在严重误导群众购买的行为。

  在沙塘村“两委”干部的配合下,龙门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成功召回了这批肥料,并通过努力追讨,为沙塘村村民挽回经济损失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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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廖全换:“现在钱已经全部退回给我们了,很感谢农业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和村委的帮助。”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队员廖嘉宝:“在此,我也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肥料时要做到‘三要’:

  一要‘选’好正规渠道,选择信用良好、证照齐全的本地农资门市购买肥料产品,并注意保留好票据。

  二要‘看’清产品包装,要识别包装上肥料名称、养分含量、净含量、执行标准。

  三要‘算’准养分价格,购买时不能只考虑实物价格,要根据实物重量及肥料氮磷钾养分三要素的含量来计算是否划算。”

  近年来,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不断加大对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依法快速查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0多车次,检查农资市场86家次,查处违法行为6起,罚款6万多元,挽回农民经济损失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