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合作处
时间:2024-10-21 10:2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主要职能:拟订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协调农业企业境外投资、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涉台农业合作园区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联系方式:020-37288809
主要负责人:黄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