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处
时间:2024-10-21 10: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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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承担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港澳流动渔民管理工作直接联系机制。承担协调涉及港澳流动渔民工作。指导市、县港澳流动渔民工作。指导港澳流动渔船安全生产监管。指导、服务港澳流动渔民生产经营活动。
联系方式:020-37289101
主要负责人:林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