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五年投入5.7亿元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时间:2006-0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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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厅种植业管理处获悉,2006年起至2010年,我省财政将投入5.7亿元实施省人大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议案,在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整治125万亩未曾整治过的农田,建设小陂头900个。整治的农田以健全完善农田排灌系统为主,建成“涝能排、旱能灌、渠相连”的旱涝保收农田,示范带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省政府提出的整治基本农田的任务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包干完成。任务分配是:省安排资金整治大中型基本农田60万亩,建设小陂头600个;珠江三角洲地区(除恩平市由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外)自筹资金整治基本农田40万亩;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自筹资金整治基本农田25万亩,建设小陂头300个。
省级资金整治的基本农田,重点是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大中型项目,即基本农田面积平原区集中连片2000亩、丘陵区集中连片1000亩、山区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经整治后有条件调整农业结构、发挥特色农业优势、开发冬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