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村发展出现结构转变
农民负担逐年减少,“十五”期间我省全面铺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后,农民人均每年负担由改革前的106.93元减少至6元。今年,广东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但农民收入则呈现逐年提高之势。2003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3.6%,达4054.58元;2004年增长了7.3%,达4350元;2005年前三季,达4000.41元,同比增长12.9%,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4.7个百分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蓬勃发展,对农民带动作用明显。至2004年底,全省各级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有1482家,比2002年增加了330家。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达421.4万户,其中105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31.9万户,带动农户增加收入35.3亿元,户均增收2679.4元。
农产品市场流通系统发展迅速。近几年来,我省农产品市场流通系统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农产品批发市场朝着全方位、一体化经营方向发展,市场总量不断扩大。据调查,全省有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产品市场296家,交易总额超过600亿元,其中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近百家,10亿元以上的10家。
省委农办副主任陈祖煌认为,综观“十五”期间,我省农村的发展已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向城乡一体化方向转化。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发展,中心城市、县城和中心镇对农村发展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加速流动,城乡建设与发展的互补性和互动性趋向越来越强。
如今,瞄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广东统筹城乡发展又跨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