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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实施“经纪活农”工程 将每年培养五万农村经纪人

时间:2006-09-06 00:00 来源:广东省农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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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上午,省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广东省工商系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情况。从会议了解到,省工商局制订出台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似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这一主题,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实施“经纪活农”工程,扶持农村经纪人发展,力争每年培训农村经纪人五万人。   农村经纪人是实现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对接的重要纽带,我省农村经纪人发展起步早、发展慢、滞后于其他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广东农业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适应。工商部门计划从加强监管和优化环境等方面多措并举,鼓励、引导、扶持农村经纪人发展。一是放宽农村经纪人的经营范围,允许农村经纪人既从事农产品购销,又从事经纪活动。简化审批手续,为农村经纪人开辟“绿色通道”;二是在农村工商所建立经纪人户口和跟踪服务制度,对经纪人在注册登记、合同签订、法规咨询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三是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培训,力争每年实现培训农村经纪人五万人的目标,扩大广东省农村经纪人队伍。四是引导和帮助农村经纪人组成各类经纪组织和经营实体,积极培育“龙头企业+经纪人+农户”、“专业市场+经纪人+农户”、“中介组织+农户”等协作关系,提供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引领广大农民闯市场,成为农副产品市场流通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