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通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情况
时间:2007-05-16 00:00
来源:广东省农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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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湛江市发出通知通报了2006年度该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的考核情况。这是湛江市从去年12月开始,对该市直宣传、教育、民政、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地资源、建设、工商、税务、财政、质监、环保、交通、公安、司法、卫生、电力、文化、农业、渔业、水利、林业等21个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部门所进行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的结果。
据了解,湛江市该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分涉农收费部门自我总结、自我考核和市组织联合考核组进行考核两个阶段进行,结果实行百分制评分。为了搞好这次考核工作,湛江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监察局、人事局等5部门领导进行了协商,在21个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部门自我总结、自我考核的基础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监察局、人事局和物价局等6个单位组织了2个检查考核组,分别到徐闻、雷州、遂溪、廉江、吴川、麻章、坡头、东海等8个县(市、区)对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部门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组抽查了16个乡镇,30个村委会,40多条自然村,走访了140多户农户,听取农民对农民负担治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反映。尔后,考核组再集中评议。
考核评议结果显示,各涉农收费部门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也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农民负担明显减轻。该次湛江21个涉农收费部门考核得分均在80分以上,其中:90分以上(优秀)的单位有税务、交通、财政、农业、渔业、电力、环保、宣传、民政、国土、建设、质.监、水利、林业等14个部门;80分以上(合格)的单位有教育、计生、工商、公安、司法、卫生、文化等7个部门。
经考核反映,目前所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九个方面:一是学校收费总体上比上年有明显好转,但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如个别学校向学生收取课外活动费没有认真执行市有关文件规定,课外活动费在注册时一律收取,资金使用也未能按规定的项目进行使用;有的学校还在收取试卷费、停车费。二是涉农收费项目调整后,有些涉农收费部门公示牌没有及时上墙公示。三是生猪屠宰收费不够规范,有些地几方在不经过生猪购批环节向生猪经营者同时收取屠宰加工费和购批差,个别畜牧兽医部门每头生猪收取3元的防疫费,但不提供相应防疫服务。四是农业用水收费较高,一些地方群众反映需要用水时没有水用,不需用水时,水利部门却放水,更有甚者没有用水也要交水费。五是有的地方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不按群众意愿,一律收取邮寄费。六是一些地方农民反映,计生收费、殡改收费、农村电话收费不规范,管理较乱,收费不透明;学生辅导资料黑市出版物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群众意见较大。七是个别地方反映工商部门仍存在违规在田头收取农产品交易管理费现象。八是群众反映农村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九是个别被考核对象单位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工作一不重视,采取极不负责的态度,没有按规定上报考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