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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年底前建农村县乡两级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时间:2007-08-09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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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记者 吴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将以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在年底前建立县乡两级的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

    “通过建立这一体系,做到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她说。

    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同时,要以农村食品安全整治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集市的整治力度,规范加工行为和流通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颜江瑛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年底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31个城市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各地也要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推进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建设,建立起各部门、各地区食品安全信息及预警网络。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

    近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了地方政府在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负总责,强化了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颜江瑛强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与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察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据悉,目前我国现有的有关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有法律11部,如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有行政法规22部,如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