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 | 手机端
手机端二维码
| 微信
微信二维码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要闻动态 > 农事头条

农村物价上涨速度快于城市应引起高度重视

时间:2007-08-28 00:00 来源:人民政协报
【字体: 分享到:

  当前新闻媒体和政府有关部门已关注到物价上涨对城市居民,特别是城市低收入家庭生活所造成的影响,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对物价上涨给农村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的关注则相对被忽略。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1~7月份,农村物价上涨速度持续超过城市,而且有加速迹象。这一现象应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农村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比城市更弱,若农村物价长期持续上涨快于城市,很容易引发民生问题和社会安定问题。一是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相比差距很大,大多数农民没有得到社会保障的覆盖,农村公共产品缺乏,公共服务水平低,农村的救助体系与城市相比尚不完备,且标准较低。二是今年的农畜产品涨价只对少数种养大户受益,大多数耕地数量不多、养殖规模不大的普通农户则收益不大。三是农村物价上涨过快导致农村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开支绝对值增加,增加了他们的生活负担。为此建议:

  一、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农村物价持续上涨给予高度重视。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的管理机构和组织网络,推动有关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完善。三是研究通过制度安排化解农村居民的贫困风险和因物价上涨而返贫的风险。

  二、加强对农村物价的监管工作,通过物价监管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对粮食、棉花、烤烟等重要农产品的收购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购价格,防止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二是加大农村市场物价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短斤少两、越权提价、牟取暴利、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涨幅,加强管理,解决价格变动频繁、上涨过快的问题。加强与农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工业消费品的价格监管,努力保持价格平稳,丰富农村市场供应。

  三、搞好价格监测和信息引导,主动掌握主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动态,及时研究和实施价格调控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农产品产供销环节之间、地区之间的价格矛盾,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帮助农民增强应付市场风险的能力。有关部门要适时发布价格政策、价格行情和供求信息,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调整种植养殖结构,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