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 | 手机端
手机端二维码
| 微信
微信二维码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要闻动态 > 农事头条

佛山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和部门责任制考核工作

时间:2006-01-13 00:00 来源:广东农业信息网
【字体: 分享到:
1月5~6日,根据省纪委、省农业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和部门责任制考核的通知》要求,在各区各有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佛山市农业局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等部门组成检查考核组,对佛山市2005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检查考核组抽查了南海、顺德、高明三区的3个镇、6个村,听取了各地的汇报,走访了农户20多户。 从检查情况来看,2005年,佛山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负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年减轻农民负担总金额162.78万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区政府、市直22个涉农收费部门逐一签订了《佛山市农民负担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加大对农村教育、农民建房等乱收费情况的专项治理力度;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推进“并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等配套改革;四是各职能部门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执法检查。在这次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中,各区平均得分达96.8分,市直涉农收费部门平均得分达97.6分,没有发现各涉农收费部门乱收费现象。 在检查和考核中也发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佛山市近年部分区并校力度较大,实行分片建校,整合教育资源,但一些家长反映,分片建校后,学生上学的交通费负担较重,路程较远的家庭负担的交通费比“一费制”缴交的费用还高,家庭难以接受;对涉农经营服务性行业的收费监管仍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为此,张新华副局长强调: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制,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配套改革;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和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