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新服务模式 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广州市南沙区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向农民工做劝导、宣传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为农民工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成为全国吸纳农民工最多的省份。目前,我省农民工有2620万人,其中外省农民工1900万人,约占全国跨省就业农民工总数的1/3,广大农民工为广东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与此同时,受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处于社会转型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003年省委、省政府将“做好外来员工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十项民心工程》之一;2006年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中强调“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2007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范围,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要求。
农民工一直是广东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近年来,广东积极探索并逐步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模式,一是推广由法律援助律师调解结案的方式,减少实现权益的环节,力争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法律效果,满足广大农民工及时、快捷解决矛盾纠纷的需求(如案例一);二是逐步建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根据律师的专业特长合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并赋予当事人自主选择承办律师的权利,满足广大农民工获得专业、优质法律援助服务需求(如案例二);三是牵头与10省、区共同签订了全国首个《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打破了地域籍贯的限制,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满足了农民工在省际流动就业过程中获得法律援助的需要(如案例三)。
2005年到2008年,我省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22872宗,受援农民工共86603人。2008年,全省受援农民工有52120人,其所占比例逐渐增大,占受援人数的72%。
【案例一】
去年7月的一天,广州市南沙区某台资企业紧闭的大门外人头涌动,360名农民工高喊着口号“找政府主持公道!讨回血汗工资!”拥上公路,堵截交通,涌向区政府。区法律援助处接到法律援助联络员的报告,立即赶赴现场。推搡中,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持高音喇叭向农民工承诺:法援处将立即无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追讨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同时呼吁大家停止过激行动。经过一个多小时声嘶力竭的劝导、宣传,农民工情绪终于稳定下来,并自发维持秩序,推举代表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商讨解决办法。奥运会前夕,360名农民工领回被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70万元。
【案例二】
湛江市赤坎区大埠村委会岭仔、大埠村民小组与东山村委会堂美村民小组,因黑石领40多亩土地使用权属长达26年的纠纷多次发生激烈冲突,两村群众多次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上访,问题仍得不到解决,以至赤坎区海田片景观整治工程无法正常进行。湛江市农村维稳律师团赤坎分团于2008年7月介入承办该案,多次召集两村代表座谈、调解,摆事实、讲法律,经过4个月的努力,两村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盖章,一起历时26年的纠纷和积怨,通过农村维稳律师团提供法律援助,终于冰释前嫌。
【案例三】
贵州省纳雍县籍农民工唐仁权,在徐闻县龙塘镇潘某建材店打工时,被轧断手指。雇主潘某支付住院费用后,乘春节临近农民工返乡之际,在违背唐仁权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唐仁权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由雇主潘某一次性赔偿唐仁权3000元了结该事。回家后,唐仁权自觉赔偿太少,但又无能力再回湛江追讨,于是向贵州省纳雍县法律援助中心求援。纳雍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考虑跨省办案援助成本太高,随后按照《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规定,请求广东省徐闻县法律援助处为该案提供诉讼代理。徐闻县法律援助处接案后迅速指派律师办理,通过两审代理,共为唐仁权追讨赔偿金3157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