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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板”变“潜力板” 关键是增加农民收入

时间:2021-03-29 18:05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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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作为经济大省,广东已连续32年经济总量位居全国首位,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如何将短板变成“潜力板”,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

  发展成效

  近年来,广东农民收入绝对水平不断增长,农民收入翻一番目标提前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从绝对水平来看,2020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3.4元,是2010年(7890.25元)的2.55倍,提前三年实现了翻一番的目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7131元)3012元。

  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2012—2013年,广东省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9年末,全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37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408万人,占年末常住人口的93.6%;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463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642万人,占15岁以上人口的75.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019年的170元。

  增收难点

  当前,广东农民持续增收面临新变化、新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农民工没有一技之长,镇域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多年来,广东农民工资性收入都是两位数增长,2014年后下降至个位数,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一方面,农民工群体普遍文化素质偏低,缺乏技能培训和学习,只能从事简单繁重、工资待遇低的工作,随着城市生活成本的增加,每月收入所剩无几,农民打工的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我省镇域经济发展区域差异较大,镇域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均衡不充分问题。

  二是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导致农民收入无法达到全社会平均水平,加上多数农村地区仍以农业为主导产业,与二三产业缺乏有效衔接和融合,很难在短时期内形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强劲动力。

  三是财产性收入区域差异很大,这主要取决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产权强度。当前,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各种权能仍缺乏有效的实现渠道,集体土地产权仍处于与国有土地产权不平等的地位。

  破解对策

  在农民收入增长“多轮驱动”阶段,政策制订应全方位地释放农民收入增长的积极因素。为此,建议通过推进新型城镇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农业产业项目、完善农村各项产权权能,辅之以农村社会保障兜底政策等措施来破解农民增收难题,确保到2035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0年翻一番。

  打造新型城镇化示范强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能促进农民各项收入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率较快。现阶段我省城镇化发展主要以珠三角城市的发展为依托,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实现农村居民收入增加。去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广东省人口发展规划(2017—2030年)》提出,到2030年广东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76.7%。因此,我们应就地就近发展新型城镇化,突出区域发展特色,着力打造产业特色,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从根本上提升城镇化发展对农民发展能力的长效作用机制。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将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推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创新,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便利度和可及性。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分别针对劳动者职业生命的不同阶段,实施差异化、精准化、持续化的培训补贴政策,为技能劳动者终身提升技能提供制度保障。

  深入实施农业产业项目,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一是继续实施“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农业产业项目,带动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实行绿色化、品牌化生产,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机械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农产品的产出水平和质量档次;带动经营主体发展康养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二是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建立乡村振兴机会清单制度,梳理、发布全省及各市县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和支持政策信息,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综合服务,优化返乡创业的营商环境。

  完善农村各项产权权能,拓展财产性收入渠道。广东农民财产性收入比重偏低,但增长潜力较大,挖掘这一潜力需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继续完善农民土地产权权能。通过土地产权改革让农民手中的土地变成可流动、能带来收益的土地资本。重点包括激励放活承包地经营权、细化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担保权能,规范土地流转交易和收益分配机制等。二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鼓励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

  全面落实农村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及报销比例;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全面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万忠:广东农村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梁俊芬: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