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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展开春季渔业安全生产行动

时间:2010-04-01 00:00 来源:肇庆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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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上级安全生产管理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西江辖区渔船安全检查及各县(市)区所辖江段安全执法的力度。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实际,把过去渔民上门办证发证的管理到惠民登船年审发证,督促渔船设置配备完善,加强航行灯饰、救生衣及船名牌标示等规范管理,确保渔民生命安全,减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近期展开全市渔航安全大检查行动。

  一、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执法检查。每年按季度农业局,安监局,渔政支队、肇庆海事局联合共同参与对肇庆管辖的江段实施重点检查。据今年一季度统计在对三榕峡至鼎湖永安江段的安全执法检查行动中,出动渔政、海事执法船(艇)3艘,执法人员共26人次,共检查渔艇18艘,运输船舶13艘,纠正碍航作业渔艇6艘,制止非法载客农用船1艘,查处非法捕捞渔艇1艘。特别是对一些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进行严格检查,如在对高要新技湾、羚羊峡文殊村、鼎湖典水村等地检查中,对无证从事渔业捕捞和不服从渔业管理的水域渔业船舶予以查扣、重罚。对一些无船牌标识、救生设施配备、无携带证书等予以专门督查,对违反安全生产的渔船实施了适当罚款、责令限期整改措施等。对有深夜捕渔作业习惯的渔船强制按规定显示信号灯,警示过往船舶注意安全行驶,避免带来不安全的隐患,尽可能做到检查不遗一船,教育不漏一人、渔民安全意识率100%提高。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规范渔船管理,提高广大渔业生产者防范风险和安全意识。以渔政支队负责宣传教育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从根本上落实安全生产机制。例如;端州区的渔民从过去不配备不携带船舶安全设施到主动配合接受监管。至今全市经检验渔船均100%配备安全设施,渔民符合互保条件的均相互自我督促购买,所有年审船舶均落实安全设施的配备及实行船名牌标示。

  三、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落实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市支队到各县渔政大队切实做到“机构、制度、人员”三到位。强化安全意识的教育,拟在全市渔民较集中的渔业居委开展安全法规教育培训,强化渔民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渔船捕捞准入制,对号型、号灯、救生消防配置不规范的渔船强制规范配置,对违规作业渔船加大处罚力度,努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促进和谐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