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出台农村综合改革头号配套文件 试点集体资产分级交易制
新年伊始,作为广东全省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顺德开始发力。昨日,顺德正式出台《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试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行分级交易制。据悉,这也是顺德去年启动的农村综合改革首份配套文件。
交易信息网上同步发布
据统计,2011年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已达到100亿元,农村集体可支配收入27.7亿元,股份社人均股红分配1425元。但由于管理者能力和素质的制约,以及缺乏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管机制,在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导致农村集体资产流失、集体利益受损。近年来,顺德因资产交易缺乏民主决策、信息公开、监管缺位等原因而引发的上访案件亦有上升的趋势,个别甚至出现激化的现象。
为解决上述问题,顺德正式出台《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即日起,顺德将在全部10镇街中选取乐从全镇、其余镇街各选取1至2个村居进行试点。这些试点区域中,镇街都将成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作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中介服务、交易管理和监督机构。新成立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借助现代科技和网络技术,免费为农村集体资产的交易提供各种服务。
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搭建起来的资产交易平台将兼有“管理”和“交易”两大功能,农村集体的所有资产、合同等均可录入系统,建立起详细、完备的资产台账,便于全面掌握自身家底。资产的交易信息将在网上同步发布,群众可上网查阅,清楚了解资产交易的具体情况,真正实现阳光公开。
打造三级联动交易网络
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试点区域内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将实行分级交易制,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第一级别将进入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交易,第二级别则是进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交易,第三级别将是由村(居)、股份社自行组织交易。
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顺德将以镇街为中心,打造区、镇、村三级联动的交易网络,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全区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市场,促进农村各类产权的合理流动,优化城乡资源配置。
■三级交易
●试点区域中,集体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再次流转;合同标的总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单宗房产物业使用权的转让;根据区的政策文件要求应进入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交易的其他资产等将进入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交易。
●合同标的总额2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单宗房产物业使用权的转让;合同标的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单宗房产物业经营权或使用权的出租(发包);合同标的物建筑面积200㎡(含)以上的单宗房产物业经营权或使用权的出租(发包);单宗连片面积20亩(含)以上的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的出租(发包);出租、出借标的物的经营权或使用权,期限5年(含)以上的等将进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交易。
●不符合进入区镇两级平台交易条件的,可由村(居)、股份社自行组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