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统筹管理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一、深摸底,夯“统筹”之基
农村集体经济统筹管理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深层次的管理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市农业局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掌握实际情况,并形成了调研报告,提出了若干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为推进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市农业局指导各镇(街道)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重点调查了解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资源状况、经济管理现状、干部群众意见想法等情况,特别是在股东权益保障、资产资源处置等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和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各镇(街道)一方面以市文件政策为导向,按照完善管理体制、整合村组资源、提高管理效能、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理清改革思路;另一方面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各镇的实际情况,充分酝酿,因地制宜,制定改革方案和细则。目前,全市各镇街已完成调查摸底和酝酿,形成了改革方案,确定了改革试点。
二、造氛围,活“统筹”之源
镇村有关管理人员及群众能否全面深入理解改革意图、支持统筹改革工作的进行,是决定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因此,市农业局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及东莞日报、南方日报等相关新闻媒体对改革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组织开展各项政策培训工作。一方面,会同市府办、市委党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系列政策培训,组织260多名镇(街道)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帮助镇(街道)干部全面深入把握政策意图、原则要求和操作步骤,并为各镇(街道)培养了一批培训宣讲师资队伍。另一方面,指导配合各镇(街道)根据改革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召开由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村组干部和具体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传达学习市集体经济统筹管理改革文件精神,帮助基层干部及时把握政策要领,规范操作行为。目前,全市大部分镇(街道)已组织了学习培训,共培训近万人。
三、强配合,添“统筹”之力
市农业局加强与市有关部门、镇(街道)之间沟通协调,互动共进,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市民政局研究制定了《东莞市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村(居)民小组撤并的政策要求。市金融工作局和市房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协作,提出在不注销原抵押登记的前提下,农村集体已抵押资产改革后产权更名的初步意见。市农资办加强对村组“三资”台账建设指导,制定集体经济统筹管理清产核资方案,为工作开展打好基础。市农业局协调做好分社银行账户设置工作;编制相关文书表式(参考样式);结合水乡地区统筹发展的部署,制定《东莞市水乡地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统筹管理工作方案》,并对水乡地区的集体经济统筹工作及两个平台建设进行了更细致的要求和规划;会同市农资办起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和“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推动集体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为统筹后的集体资产交易提供更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促落实,拓“统筹”之路
11月1日,召开了全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统筹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推动下一阶段工作。吴道闻副市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提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狠抓落实,今年各镇(街道)都要铺开试点工作,要求在探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年下半年全面铺开,2014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基本实现村组统筹发展。水乡地区要先行先试,力争在2014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吴道闻副市长强调,要做实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落实精干人员,做到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量化,切实加强组织统筹和业务指导,严格按照市确定的原则和步骤,稳步推进改革;要做透宣传解释,把宣传解释工作贯穿于统筹管理改革的始终,全力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做细具体工作,实施中,及时分析、应对各种情况,强化指导,稳妥推进,同时巩固、健全改革后集体经济的统筹统管机制;要做好协调配合,市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指导督查,协同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