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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全面完成土地流转试点工作

时间:2012-12-28 00:00 来源:东莞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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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土地流转,促使耕地规模经营,东莞市在农业比重较大的镇街开展了土地流转试点。目前,东莞市土地流转试点已全面完成,明年土地流转奖励政策将向全市范围推广。土地流转试点有效地引导了试点镇村土地向规模经营主体集中,调动了农民和村组规模流出土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目前,全市规模经营土地已达11.9万亩,为我市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2009年以来,东莞市农业局、试点镇村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工作,做到“六个重视”,保证了土地流转顺利开展:一是重视前期调查统计。每年都对全市各镇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为当年的土地流转工作开展打下基础。二是重视多种地类试点。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在不同片区的连片土地开展蕉地、菜地、园地等流转试点,探索东莞市各种类型耕地的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办法。三是重视完善制度程序。2010年,会同市财政局草拟并出台了《东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奖励标准、部门责任等事项,为东莞市土地流转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四是重视积极稳妥推进。2009年,东莞市农业局选取了麻涌镇漳澎村两个坊作为试点;2010年推广到麻涌、谢岗、石排、洪梅、沙田、中堂等6镇的16个村;2011年推广到上述6镇的所有村;今年又增加了黄江、虎门、桥头等9个镇,试点镇总数达到15个镇。土地流转由点到面,层层推进,为全市全面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积累了行之有效的经验。五是重视财政奖励引导。财政奖励资金从2009年的19.2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462万元,4年来共发放奖励资金1082.88万元,奖励规模经营面积共5.1万亩,其中流出土地的集体和农户共3205个,共获得奖励资金582.81万元;流入土地的规模经营主体539个,共获奖励510.07万元。六是重视土地流转服务。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政策咨询,普及统一的流转合同规范文本,指导合同签订和办理司法见证手续,对流转合同做好备案和管理等。及时调解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各方利益,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