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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优质项目补助政策将推广

时间:2013-01-05 00:00 来源:东莞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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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作为“世界工厂”的东莞受到直接冲击。东莞市大部分镇街和村组面临收入下降、负债率攀升问题,这已影响到社会的安稳与可持续发展。对此,市人大代表黎镇标、黄为国等表示高度关注,并分别提出了“对镇、村基层费用实施分级补贴”和“减轻农村负担、扶持农村发展”等建议。

  在建议办理的回复中,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强调,将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对镇村的帮扶力度,努力帮扶镇村经济健康发展。对于建议中提及由镇一级统筹指导村优质发展项目,银行优先借款融资的建议,市农业局表示,村经镇统筹或自行发展现代农业、二三产业、“三旧”改造等项目且年收益率达到10%以上的,将得到市补助。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是市委市政府作为建设幸福东莞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回复中,市财政局表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扶持与激励并举,从完善市镇财政体系,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镇村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入手,助力镇村实现转型升级。 

  未来5年将为村一级减负百亿元

  2012年8月2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进一步合理划分市、镇、村三级事权与财权,加大对农村公共财政投入,扩大补助范围,减轻农村的公共开支负担,破解集体经济发展难题。

  根据会议出台的《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第26条提出,从2013年起,从市镇(街道)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5%,在清晰核算和定向、定责、定标准的基础上,通过5年时间,逐步推进“两保三统筹”,即根据“保基本、保必须”的原则,逐步由市镇两级统筹承接村(社区)负担的治安、环卫、行政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开支,对原已按市内扶贫政策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补助的欠发达村,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另行核定补助。

  市农业局透露说,以现在的财政基数和增长初步估算,从2013年开始,未来5年将为村一级减轻负担80亿元,加上其他各种补贴预计可达100亿元。同时,第27条明确要核定村(社区)公益费用预算,镇一级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村(社区)公益预算额度。市、镇街有关部门委托村(社区)组织开展相应工作且涉及经费支出超过预算的,市、镇两级财政要相应安排工作经费。

  年收益率超10%的项目可获市补助

  农村集体负债的问题,在当前东莞市比较突出。如何减轻农村负债压力,成为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重心。据悉,市政府除继续执行原有对欠发达村的贴息借款外,对新增欠发达村提供每村300~700万元额度的扶贫贴息借款;同时延长贴息借款期限,免息期统一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6年,以减轻欠发达村还款压力。

  过去的一年,市政府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了全市村组集体的负债情况,并将村组债务管理事项纳入市委2012年决策督查考评内容;8月下旬,市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强化村组债务管理具体措施。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全市村组总负债比去年底减少25亿元,下降了8.9%;总负债率由22.7%下降到20.7%。

  针对市内扶贫政策中的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问题,市农业局与市财政局已联合报请市人民政府,拟以市、镇指导和统筹优质项目发展的模式,集中资源、鼓励镇村统筹发展优质项目,以入股的方式让利欠发达村,促进其经济发展。欠发达村经镇统筹或自行发展现代农业、二三产业、“三旧”改造等项目,且年收益率达到10%以上的,市财政按户籍人口数1500元/人的标准,5年内给予一次性补助。截至2012年8月,市农业局共为13个镇25个村办理市优质项目补助16个,累计补助资金超过1亿元。据悉,该政策将推广至全市各村(社区)。

  今年下半年全面铺开全市农村体制改革

  近年来,东莞市高度注重农村体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据介绍,2006年,东莞市全面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2009年东莞市出台《关于推进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黄江、厚街两镇为试点,铺开村级体制改革试点;2011年,东莞市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增设莞城、洪梅、石龙等7个镇街为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集体经济改革、治安统筹、环卫统筹等四大方面的专项试点;2012年,东莞市提出通过直接撤并、设置分社、组财村管三种不同方式,整合村组发展资源,到2014年基本实现对组级经济的统筹统管。

  目前,东莞市的村级体制改革已进入了试点成效初显、探索全面铺开的关键阶段。市农业局表示,2012年上半年,厚街、洪梅两镇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下半年其他试点也全面铺开。根据计划,2013年下半年东莞市将全面铺开改革工作,力争2014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市农业局透露,目前已经制定并出台了贯彻落实市农村综合改革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相关意见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将重点宣传落实减轻农村负担、扶持农村发展的系列新政策;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择优选定一批农村集体经济重点项目,实施市领导牵头的工作机制,促进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2011年市财政拨付  镇村共227亿元

  据统计,2011年,市财政拨付镇村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共227亿元(不含返拨镇街的土地出让收入),比2010年增加42.4亿元,增幅22.9%,快于2011年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速度(18.29%)。

  对于村一级,市委市政府也逐步对农村实行公共财政倾斜,通过扶持与激励并举方式推动农村创新发展。近年来,市财政对全市经济综合实力排名靠后的285个村(社区)实施公共管理补助、对村(社区)实行生态补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扶持欠发达老区建设等。从2011年起,市里又以2011-2015年每年按经常性财政收入的5.8‰增加市内帮扶专项资金,共约7.5亿元;此外,对于村引进属于《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鼓励类企业和允许类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和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