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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圆满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

时间:2013-01-22 00:00 来源:江门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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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府[2011]24号)的精神,江门市共有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2924户。为进一步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江门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江门市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切实改善江门市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共落实各级补助资金17,608.14万元,受惠人数11110人。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推进农村低收入住房改造工作,省与市、市与各市(区)政府分别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为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江门市印发了《江门市2011-2012年度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江扶字[2011]2号),明确了2011年及2012年江门市农村低收入住房改造总目标任务为2924户,共11110人。同时,明确各市(区)、镇是农村低收入住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职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多方筹资,整合资源

按照“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办法,江门市采取多渠道筹集农村低收入住房改造资金。一是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自己是住房改造的主体,引导农民树立自筹自建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观念,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二是各市、区多方筹集资金,为缓解部分住房困难户自筹能力有限、资金缺口巨大的难题,各市、区千方百计整合资源,想方设法增加农户的补助资金。

三、强化督查,确保质量

为确保如期按质完成住房改造任务,江门市扶贫办抽调专员定期对江门各市、区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江门各市、区、镇也相应成立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小组,深入实地检查督促工程进度,及时掌握情况并解决发现问题。同时,江门各镇、村高度重视住房改造工程质量,并对工程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

四、抓好信息录入,强化全程监督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有关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贫办[2010]39号)要求,江门市认真做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信息录入工作。把改建进展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包括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基本信息、改造建设进度、改造前后照片对比、资金到户情况等,并做好报表汇总、审核、上报、归档等工作。

五、克服困难,灵活变通

由于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都是分布在偏远和分散的地方,对跟踪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难。同时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自筹资金能力有限,建筑材料价格和人工费不断上涨,并且大部分待建的农户都根据传统风俗习惯和气候选择下半年或农闲时节才动工建房,形成扎堆改建,我们加强了部门间的协调沟通,防止造成住房改造计划脱节。                 

六、保障到位,成果突显

经过各级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通过全市各级单位和各部门两年的共同努力,全市2924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房子面貌焕然一新,于2013年春节全部住进了安全、经济、适用、卫生的安居房,实现“住有所居”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