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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引导鼓励农村集体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培育发展投资型经济

时间:2013-07-19 00:00 来源:东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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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扶持稳健高效专业的投资型经济,是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为使农村集体资产稳健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东莞市于2010年底开始,依托东莞信托有限公司金融投融资平台,通过信托投资方式,推出安全性高、收益性好和兼顾流动性等符合镇村集体资产特点的信托理财产品,部分镇村积极响应参与信托投资,均取得较好投资效果。截至2013年6月,全市共有七个镇共59个村集体参与信托投资,委托投资金额合计约5.86亿元,累计实现投资收益约3935.33万元。

  2011年1月7月,东莞信托分别成立面向镇村集体的“景信理财4号聚龙增值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引入承担风险和流动性保障安排的特别委托人,保障村组集体投资安全,村组集体可享受相当于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回报(若贷款基准利率低于年6%,则按6%计算)。该两款信托计划采用基金化模式,信托资金组合配置运用于安全性、收益性较好的信托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有效分散风险在麻涌、中堂、道等三个镇成功推广,取得良好的市场反响。截至2013年4月末,上述三镇共24个股份经济合作社投资了该两款信托计划,委托投资金额合计约为2.4亿元,共实现累计投资收益约2643.2万元,年化收益率分别达到6%和6.31%。

  在成功推出上述两款信托计划的基础上,针对东莞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同时也为村组集体资金参与市属优质基建项目提供投资渠道在市府办牵头和市财政局、市路桥总公司配合下,东莞信托于2012年8月发起设立鼎信·从莞高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信托资金主要以股权投资形式用于东莞市从莞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开发建设的从莞高速东莞段(含清溪支线)项目该信托计划引入市路桥总公司作为特别委托人,认购一定的特别信托份额,保障投资者本金和预期收益。若信托计划产生的收益不足支付投资者的基准预期收益及赎回本金,特别委托人须向信托计划支付信托税费和社会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并确保投资者本金顺利赎回。该信托计划按投资期限分为三档(1年、3年、5年),分别可享受在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点(0.2%—2.2%的年化预期收益率,A档为6.2%,B档为7.2%,C档为8.2%。该信托计划预期收益较为理想,资金安全系数较高,吸引了大量的民间资本和村镇闲置资金投资。截至2013年6月,包括麻涌、中堂、大岭山、厚街、洪梅及东坑等六个镇的共37个村集体参与了该信托计划,委托投资金额合计达3.46亿元。共实现累计投资收益1292.13万元,年化收益率达到7.62%。

  镇村集体经济向投资型经济转型是大势所趋,参与投资市属项目是其中重要的方向之一。我市村组经济总量大,但就大多数村的情况而言,每个村资金都比较分散,以单个村的力量并没有资金实力参与大项目,更没有专业化的运营能力。信托是连接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平台,通过其专业金融机构的力量,可以把村组集体资金统筹集合起来形成投资力量,实现零散资金对大平台、大项目的投资参与,每年能获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稳定收益回报,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下来,市有关部门将在保障资金稳健安全的前提下,研究推出更多适合的项目,引导鼓励全市更多镇村集体资金参与信托投资计划以及市属项目建设在支持市属项目建设的同时,推动镇村集体经济稳步向稳健高效专业的投资型经济转变,实现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