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区把涉农纠纷解决在基层
江门蓬江区法院棠下法庭打造涉农审判工作品牌
江门蓬江区棠下法庭开展巡回办案,法官结合案件调解工作深入田间和农家。
棠下是全国“千强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因劳资、征地拆迁等引发的各种纠纷也有所增加。为此,蓬江区法院棠下法庭成立了专门的“涉农审判工作室”,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农民的纠纷,提前介入,优先审判、快速执行,把涉农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现有法官3名、书记员1名、辅助人员4名的棠下法庭着力打造涉农审判工作品牌,取得相当的成效:平均年龄为35岁的3名法官,去年人均结案超过150宗。今年1—6月份,共审结480宗案件。多年来,法庭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案件,无一群众投诉案件,十年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用诉讼调解维护乡村和谐
“积极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真正解决当事人的困难,比一次法律意义上的完美判决更重要。”这是棠下法庭法官们的工作准则。他们深知,如果案件简单下判,案结不了,最终还是达不到定纷止争的司法目标。为此,棠下法庭将调解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不限时段调解,即使判决了也不放弃调解。
今年5月,棠下法庭受理了一宗外来务工人员告棠下某石场老板的损害赔偿案件。刘某因在石场工作时被砸伤,与老板李某无法就赔偿数额等问题谈妥而提起诉讼。一开始,双方当事人分歧很大,矛盾尖锐。被告以原告“讹人”及没有收到工伤鉴定结论为由不同意调解。原告则先入为主,以为被告是当地人,法庭会搞地方保护主义,偏帮本地人,情绪颇为激动。承办法官刘素兰副庭长仔细研究了案情,抓住赔偿数额这一关键环节展开调解。刘法官首先依法讲明双方享有的权利,并指出他们在整个事情处理过程中的不当之处,建议双方换位思考,耐心地引导当事人修正心理预期,使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统一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接着合理平衡双方利益,提出公正的调解方案,很好地在原、被告中间搭起一个平衡点。
法官的真诚、耐心与睿智最终打动了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在调解结案后发出感慨:“我以前不相信棠下法庭,怕他们欺负我们外地人,结果是我误解了,他们是真正公平公正的。”
用优质服务诠释司法为民
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基层老百姓打官司,棠下法庭开展巡回办案,法官结合案件调解工作深入田间和农家,同时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对涉及老、弱、病、残等人群的案件,根据实际情况预约上门开庭,进一步完善远程签章、休息日办案等便民诉讼措施。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件,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
今年清明节期间,棠下辖区内某玩具厂拖欠160多名工人的工资,金额达80多万元。工人担心自己几个月的辛苦钱打水漂,个个情绪十分激动,扬言要采取集体上访等过激行动。面对紧急情况,棠下法庭马上启动应急方案和联动机制。首先,配合镇政府、劳动所做好解释工作,向工人们一遍遍耐心地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其次,立即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迅速查封、冻结了玩具厂的全部资产,为案件下一步的审理执行提供有力的保障。经调解和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工人的骚动逐渐平息,一场即将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得到了化解。
此外,为使化解矛盾关口前移,棠下法庭推行“社区法官”机制,与良溪村结对共建。2007年,佛山某运输公司司机方某驾驶牵引机动车撞坏了良溪古村口的牌楼,良溪村委会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保险公司及运输公司共同承担牌楼修复费用19万元。案件受理后,法官从古村落保护的角度,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耐心做两个被告的工作,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两个被告对修复费用存在异议,认为原告请求的赔偿数额过高,因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后,法庭综合原告的诉请及被告的答辩意见,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村委会6万元,被告运输公司赔偿12.9万元。被告保险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建设“廉洁型、学习型、专家型”法庭
棠下法庭是江门市目前惟一的创建廉洁公正政法基层单位示范点。法庭通过“保廉、促廉、践廉、求廉”四步走的方式开展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法庭的公正司法能力,多年未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多次被评为蓬江区法院的先进集体,干警荣获“全市法院优秀法官”、“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在案件管理上,棠下法庭也很有自己的一套独特的办法。谭海明庭长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5分钟内就能清楚了解每位干警手头案件的全面情况,对未办结的、临近审限的及时催促办理。开庭排期、制作文书、案件审批、审限跟踪、报结归档等审判流程,全部用电脑网络完成。同时,法庭也在审判方式改革上下功夫,积极适用简易程序,采取灵活方法,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麻烦。在业务提升上,棠下法庭一直保留着一个好惯例:每周二下午全庭学习。
“真金不怕火炼,挑得起重担,打得赢硬战,经得起考验,才是英雄好汉。”谭海明庭长经常在庭务会上用这句话勉励全庭干警,努力建设“廉洁型、学习型、专家型”的“三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