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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金管理 落实惠民政策

时间:2014-11-28 10:37 来源:云浮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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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7日19日,云浮市农业局组成由局长陈雄荣、副局长陆荣臻、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组组长卓惠卿以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对各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种良补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廉政风险控制、生态文明村建设、农村土地确权等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查。督查组一行深入各地,仔细听取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的落实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思想,提高廉洁从政意识,突出工作重点抓统筹,围绕项目资金强管理,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具体要求要结合资金管理和“三农”当前工作实际,重点抓好四项工作落实。 

  一是推进项目管理,确保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安全。要严格执行强农惠农富农资金使用公示公开工作制度,充分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以及项目实施地点的醒目地段,对种粮直补、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基本农田等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要严格执行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备案工作制度,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等情况建立专档,特别是要对近年来所发放的种粮直补、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基本农田等涉农资金及组织实施的涉农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对未按时组织发放、实施的资金和项目,建立纠正方案;要严格执行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和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责,对不按要求开展强农惠农富农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公开和备案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监管不力、发现问题纠正和处置不及时不到位以及瞒报、漏报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贪污、私分专项资金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的法纪责任。 

  二是推进“三级”检测体系和“便民服务站”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要加快建设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争取尽快通过省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认证,尽快开展定量检测业务,形成县、镇(街)、基地质量管理,定性、定量检测有机结合的“立体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具体落实到镇(街)。镇(街)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全面启动乡镇例行检测工作机制,配备专业人员、速测和数据上传仪器设备,检测数据及时上传县、市农业部门。三要充分利用“便民服务站”这个平台强化质量管理,及时指导群众开展标准化生产,约束群众规范生产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县(市、区)和各镇农业部门要强化“便民服务站”的信息更新,努力使“便民服务站”真正“便民”。 

  三是推进制度建设,规范机关运作。各县(市、区)农业局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抓好以案治本工作。一要结合实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梳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并根据查找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风险管理及防控措施。二要强化廉政文化建设,要从制作廉政风险警示台牌等工作做起,将廉政文化与农耕文化有机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三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切实抓好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好相关制度,规范机关运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是推进督查机制落实,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和“三农”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农业局要围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和“三农”中心工作开展,建立科学合理的督导工作机制,强化督查,促进工作落实。一要督促检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通过督促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二要督促检查高标农田建设实施单位加快工作进度,按照省农业厅要求,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按要求每10天上报一次进度情况。三要督促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进度,按照“县有片线、镇有面点、行政村有示范”的要求,重点打造罗定市罗城-双东片、新兴县簕竹片、郁南县西坝(兰寨)片,各县(市、区)至少重点建设两条线、一个片,各镇(街)打造2个以上市级示范村庄建设,各行政村都要创建1个示范村。四要督促加快推进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要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确权颁证试点工作如期完成,并为明年全面铺开积累经验,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