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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守护传统村落 留住历史文脉

时间:2017-04-26 09:18 来源:惠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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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日前组织编制完成《惠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基础研究》,对全市37个传统村落的基本情况、格局、人居环境、保护文化价值等做了详细调查,实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全覆盖。 

  拆除与古村古镇风貌不协调的新建筑 

  根据该文件,此次研究的范围为惠州市域,传统村落共37个,其中惠城3个、惠阳6个、惠东10个、博罗8个、龙门7个、仲恺3个。其中,有14个村落已命名,7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根据自然景观特征以及村落形态,传统村落大致分为滨海渔村类、平原傍水类、丘陵不规则类三大类。 

  “惠州的传统村落主要特征是背山面水、傍地临道,体现‘天人合一’的村落格局。”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传统村落的改造与建设必须因势利导,应当定高、定形、定貌、定色,使之与古村古镇建筑风貌、环境融为一体。对那些与古村古镇风貌不协调的新建筑,必须逐步拆除。 

  该负责人介绍,市住建局已对全市37个传统村落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保护范围、格局、人居环境、保护文化价值等做了详细调查,并进行归纳分类。同时,对传统村落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每个传统村落的控制范围进行划定,提出传统村落保护指引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建议。 

  核心保护区建筑不得随意翻建 

  从该文件中了解到,惠州市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大致分为三个层面,一是重点保护的传统村落,二是市、县级的传统村落,三是普通保护的传统村落。其中,重点保护类为国家公布的7个中国传统村落和广东省公布的10个省传统村落,需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 

  在村落格局的保护上,该文件提出,根据不同地段,区分不同质量和价值的建筑,实施分级分层次保护、整治、改建或再开发的三级保护模式。传统村落必须实行分区保护,一般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协调区。其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传统村落的空间形态、水体体系、建筑群体环境、明清传统建筑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文景观和民俗风情。核心保护区沿街巷两侧的建筑必须保持传统村落建筑风格,不得随意翻建,翻建房屋必须原样恢复,严禁擅自增设和改变原有风貌。该区内的保护建筑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保护级别,并作出标志,实行挂牌保护。 

  “传统村落的祠堂、书院、牌楼和民居等是岭南建筑文化精髓的载体。”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许多传统村落中,这些年代久远的古老建筑,记录与连续展现着丰富的历史痕迹,具有稀缺的美学价值与文化意义,保护价值很高。祠堂、书院、牌楼和民居等都在核心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