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征地社保工作获人社部调研组肯定
近日,国家人社部调研组到广州市番禺区调研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征地社保资金落实分配工作开展情况。番禺区征地社保工作得到人社部调研组的肯定。
调研组先在番禺区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征地社保资金落实分配情况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与现场参会人员进行讨论和交流。调研组还深入石楼镇胜洲村,听取了被征地村为被征地农民参保情况介绍,并向村民代表了解落实养老保障工作情况。
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和实地调研,人社部调研组对番禺区开展征地社保资金落实分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区在征地社保资金对象确定、分配使用工作具有当地特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工作落实得很好。
番禺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广东省和广州市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即征即保”机制,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保障标准、资金来源和社保审核等工作。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前,我区坚持“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不能等、不能停”这一原则,结合番禺区村集体经济基本实现股份固化、土地统筹和集约经营的实际情况,鼓励全区所有村集体(含被征地村集体)先从自有资金方面着手,优先解决达到或离领取养老金年龄不足15年的老年和中老年村民趸缴和按月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确保他们能按时领到养老金;然后通过合理调整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促进其为适龄村民建立起长效参保缴费机制。
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番禺区自2008年3月以来紧密结合广东省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审核的工作制度,针对当前每年新增征地项目较多、涉及的征地社保资金规模较大但分布不均匀的状况,积极探索被征地村用好、用活征地社保资金的方式方法,发挥征地社保资金转移或减轻了他们参保负担的作用,促进和保障了长效参保缴费机制的持续运行。此举除了较好地解决了前期本地区征地社保资金的滞留问题,也实现了征地社保资金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的刚性要求。
近年来,根据上级要求,番禺区积极清理征地社会保障预存资金,共涉及161个征地项目,社保资金10.37亿元。为此,区人社局紧急部署,联同镇街及征地主体等多个部门多次研讨。结合番禺区大部分预存资金集中在按农转居办法参保的村的情况,明确了“一村一策”的工作原则。深入镇街实地督导和宣讲政策,收集、整理各镇、街、村反馈的情况和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争取支持和配合,按期完成了清理工作,为村民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障。截至2017年2月,番禺区城乡居保参保任务完成率100.7%,缴费任务完成率101.2%,本区户籍参加各类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有35.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100%,另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约有13.70万人,其中有4.33万人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