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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渔政大队查获一宗违法电鱼案件移交公安处理

时间:2017-04-28 15:19 来源: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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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21日晚9时许,广州市番禺渔政大队出动执法人员对市桥河开展执法巡查,9时12分巡查至番禺区桥南街南堤东路德兴大桥西侧,发现有2人疑似进行违法电鱼作业,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电鱼器材一套和渔获物10.3公斤,并将当事人带回大队配合调查。

  大队执法人员连夜制作了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关证据,对当事人傅某、潘某立案调查。经查,傅某、潘某涉嫌禁渔期在禁渔区水域使用电力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当事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日前,此案已按相关法律程序移交到番禺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17年珠江禁渔期从3月1日至6月30日止。为保护渔业资源,番禺区从2012年5月20日起,将市桥河段(雁洲水闸至龙湾水闸之间的河段)、砺江涌(石楼镇旧砺江水闸至新砺江水闸之间的河段)设为禁渔水域,为期5年,实施全年全时段禁渔。为使禁渔制度深入人心,番禺渔政大队加强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在重要河段、村居设立禁渔横幅、禁渔宣传牌。同时大队加大禁渔期间的执法力度,采用堤岸巡查和水上巡查相结合,利用潮汐规律组织昼夜执法巡查行动,确保一日巡查一个航次以上。大队还多次参加广州渔政支队组织的联合执法,并与广州公安边防船艇大队、番禺海事处组织联合执法巡航,建立起长效联合监管机制,有力地震慑违法捕捞行为,保障了番禺水域的渔业资源得到有效维护和恢复。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违法电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