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读东莞乡村振兴成绩单:“五大振兴”已全面实施
11月28日上午,东莞市政府在市会议大厦举行了东莞市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闻发布会。会上,东莞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以及组织振兴五个方面的实施成效的数据正式公布。
关键词1:产业振兴
●东莞农村集体资产的规模总量与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村组集体总资产1815.1亿元,村均3.26亿元,同比增长7.8%;经营纯收入138.6亿元,同比增长16.1%。
村组两级总资产约占全省的30%、全国的5%。2018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分红约5600元,同比增长13.9%,农民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现代都市农业和休闲农业蓬勃发展: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39家,其中,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3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0家,带动全国各地农户近13.8万户,帮助农户增收5.35亿元。
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30亩以上休闲农业场所120多个,创造就业岗位3000多个,2018年全年接待游客550多万人次,经营主体实现经营收入达2.2亿元。
●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019年1-9月,8个次发达镇生产总值共654亿元,同比增长8.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
今年1-9月,70个次发达村(社区),村组两级经营性纯收入共5.4亿元,同比增长44.7%,比全市平均增长水平高28.4个百分点,平均每个次发达村纯收入达800万元。
关键词2:人才振兴
●持续优化人才服务环境: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流动聚集,全市“两委”干部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达85.4%,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近40%。
●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2019年以来,全市共派出31名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次数238次,引进并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以及新成果56项,入驻企业、示范基地20个。
●实施“粤菜师傅”培育行动计划:培养全市技工院校餐饮专业在校生2450人,开展烹饪技能实训2.8万人次。2735名粤菜师傅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关键词3:文化振兴
●乡村文明水平明显提升:截至2019年11月,全市共有14个镇街获评“全国文明镇”,11个镇街获评“广东省文明镇”,8个镇街获评“东莞市文明镇”,实现了文明镇全覆盖;共有494个村(社区)获评市级以上“文明村(社区)”,为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奠定坚实基础。
●文化阵地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村(社区)基层全覆盖,全市共有文化广场755个、公共图书馆(室)653个、“农家书屋”589个,32个镇街文广中心全部均达到省“特级文化站”标准。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通过举办龙舟节、卖身节、乞巧节、花灯节、莞香节、醒狮表演、麒麟舞等文化节庆活动,弘扬以孝德文化为核心的优秀家风。
关键词4:生态振兴
●东莞落实全省唯一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市创建要求,积极打造示范项目,目前正打造13个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试点、6个美丽幸福村居市级特色连片示范区、创建120个特色精品村和特色精品示范村。
●截至目前,东莞生活垃圾“村(社区)收集、镇街转运、市处理”的三级管理网络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基本达到100%,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累计建成截污管网5549公里,微支管网1836公里,完成3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41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2019年市镇两级财政共计划投资4.14亿元改造新建乡村公共厕所1180座,目前已完成620座,全年全市计划打造“星级厕所”不少于50座。上线“东莞公厕地图”小程序,方便市民查询使用。全市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
截至目前,东莞已完成拆除7231个田间窝棚,拆除率为73%。计划于明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窝棚整治。开展重要道路沿线“五线”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沿线建筑立面翻新约20.34万平方米,绿化提升约14.15万平方米。开展镇村工业园改造盘活厂房面积约1040.1万平方米,占全市年度任务的162.5%。
关键词5:组织振兴
●坚持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头雁”工程,坚决整顿33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建立健全为民服务制度216项,引进发展项目46个,预计2019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6000多万元。
●推行村(社区)党工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一肩挑,明确村(社区)各组织职能分工,理顺互相职能关系和议事决策程序。目前,95%的经联社理事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90%的理事会成员由党工委委员兼任。
●全市已有452个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76.2%,提前完成省民政厅要求的修订完成率60%的目标。
●东莞“智网工程”分别在全国和全省层面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优秀创新案例”、2018-2019年广东“政府治理创新优秀案例”荣誉。
●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全市583个村(社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创建比例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