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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出台若干措施支持农业促生产保供给

时间:2020-02-18 10:11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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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化辖区内家禽屠宰、饲料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农企复工申请流程。为农企开辟“绿色通道”。增加贷款保费补贴,减轻农企融资成本……

  记者14日从江门市获悉,13日,《江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业促生产保供给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实施,全力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做好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工作,保障农产品供给和市场稳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若干措施》,江门各级政府、人社及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江门全市农业生产基地、农业园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开(复)工情况进行详细摸排,了解复工需求,一企一策,积极协助企业完成复工复产报备工作。督促指导复工复产企业严格做好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四到位”“八个一”。简化辖区内家禽屠宰、饲料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农企复工申请流程,对企业(原合同期内)外省、本省、外市返回的工人,在做好个人健康信息申报、隔离时,除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或有与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要严格隔离14天外,根据相关规定,从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人做好健康申报和监测的基础上及时有序安排复工,并密切做好健康监测工作。《若干措施》倡议农业企业通过优化管理和排工、企业间劳工互助、招聘周边富余劳动力等方式,或由镇(街道)统筹、村委会组织发动留守劳动力短时务工,解决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用工问题。

  《若干措施》提出将进一步放宽农产品配送车辆的运输管制,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道路、水路运输收费项目,合理减少抽检次数。制定村级道路通行指引,各测温点要明确公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外来配送车辆对接企业要安排专人全程跟陪,实施配送车辆和人员村级申报备案制,推行进村通行证做法,严禁擅自设卡拦路、随意断路封路阻断农村交通,确保“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特别是不得拦截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饲料、畜禽及水产品运输车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及生产资料运输渠道畅通。

  《若干措施》提出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包括临时性调整农业“政银保”,增加贷款保费补贴,减轻农企融资成本。贷款保险保费财政承担部分由原来承担50%调整为全额承担,企业只需支付银行年利率不超过6%的利息,不需支付贷款保险保费,实施无抵押、低成本、零保费、快审批信用贷款。增大发放贷款规模,扩大受益面。实施农业贷款贴息纾困。享受农业“政银保”优惠政策外的,经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并符合银行贷款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不高于LPR定价基准的贷款优惠和减免手续费,并开放贷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适当增加放贷额度、调整还款方式等。

  此外,为保障农产品供需。《若干措施》提出,通过全面掌握市场蔬菜、畜禽肉类需求情况,及时发布供求信息,以需求引导生产。制定近期“菜篮子”生产供应计划,充分调动各类蔬菜、养殖场生产主体积极性。做好中长期规划,引导和扶持蔬菜、养殖场生产主体抓好种养安排,防止因近期出现的生产和销售难问题影响到生产积极性,导致供应结构性紧缺。江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等通过建立江门农产品“保供稳价营销群”,收集发布农业生产和采购商在线交流产销信息,协调联系市内商超、批发市场消化本地产能。引导农业企业参与对接省级产销联盟,借助电商平台、微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拓展线上渠道,按照需求量定点为市民配送相应产品。此外,还将加强与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销售商、流通企业、冷库经营(租赁)企业对接,在必要情况下发动和设置临时农产品平价销售点等。

  《若干措施》还提出采取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计划指标挂账使用等措施,破解企业用地难。通过全面落实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优惠措施,并与工业同价;农产品初加工中预冷用电,享受农业用电价格政策,切实降低运营成本等措施减轻企业经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