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全力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
12月17日,惠州龙门县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动员部署大会。
今年9月20日,经广东省委、省政府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批复同意惠州市龙门县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试点期限为2020-2022年。龙门县是全国104个、全省6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惠州市唯一试点县。12月17日,龙门县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动员部署大会。
成立改革领导小组
瞄准7项工作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建房缺乏规划管理和建房管控,沿路沿边不断扩展,农房坐落无序、风貌杂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黄智饶指出,这种状况与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对于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宜居水平的追求是不相适应的。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也是当前发展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客观要求。
据了解,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同意的龙门县《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7项工作任务。这7项工作任务细分为编制方案、调查摸底、完善规划、确权颁证等11个阶段。
“龙门县专门成立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龙门县副县长罗光少介绍,各乡镇(街道)也已成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服务中心。
召开超百场村民会议
改革严守“三条底线”
“我们以每平方米100元的价格,补偿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村民。”龙田镇李洞村陈洞村小组长陈正伟向记者介绍,陈洞村小组退出宅基地的办法主要是现金补偿,并且实行台账记账,其家庭成员申请宅基地时,根据原退出面积,给予适当优惠。
据了解,龙门县选定了12个行政村共32个村小组作为宅基地改革工作的试点村。截至目前,试点村依法有偿拆除1815间泥砖房,退出宅基地71944平方米。全县乡镇利用中秋国庆假期,在试点村组织召开21场(次)外出乡贤座谈会,龙田镇和蓝田乡召开180场(次)村小组代表会议。
针对农村居民点“多、散、乱”、农村建设用地扩张过度、宅基地审批难、退出机制缺失等问题,龙门县聘请多家公司对全部试点村开展权籍调查,对村庄规划依法依规修订完善。全部试点村的权籍调查和村庄规划已经完成。截至12月3日,龙门县“房地一体”已完成调查宗地数98202宗,完成率为96.7%,年底基本完成全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在试点改革过程中,我们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龙门县县委书记陈伟良表示,龙门县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路径和办法。为充分兼顾各类农民群体利益,制定了《龙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对成员资格取得、丧失等提出指导意见,对外嫁女、入赘婿、移居海外人员、服刑人员等特殊人员认定作出详细规定,对进城落户务工经商的村民,宅基地资格权保留固化10-15年,并约定其他情形由各村组民主决策后实施。
“通过一年开展试点,二年全面推行,三年总结提升,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黄智饶在部署大会上强调,要积极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化。
挂点包干保障工作
协同推进乡村振兴
据悉,为保障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龙门县实行挂点包干制度,县级领导挂点乡镇、县直单位帮扶村组、乡镇领导包干村组,细化责任分工,逐村落实具体包干领导、责任人,“试点工作完成情况将成为挂点包干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惠州市市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朱晓文介绍,此外,惠州市今年被广东省政府确定为开展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市,将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与开展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紧密结合。
为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综合改革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部署大会当天,龙门县政府与广东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广东首个美丽乡村建设和宅基地改革研究实践中心在龙门县正式挂牌成立。据华南农业大学城乡融合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义强介绍,该中心的建成和探索将有利于高质量完成龙门国家宅基地改革示范点工作任务,成为龙门乡村振兴走在广东全省前列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广东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媒体优势和平台优势,高位谋划指导龙门县开展宅基地改革试验,系统总结归纳龙门宅基地改革的创新经验。”出席签约仪式的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为切实推动龙门乡村振兴工作,在全省、全国推广“龙门经验”提供智库支撑。